车主高速上恶意别车或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幼萱谈社会 2023-10-19 02:54:01

10月14日,江苏无锡。报警车主表示,在高速收费站时,所有车辆都在正常排队,一辆特斯拉强行插队,自己并未让对方成功加塞。上了高速后,对方三次别停自己。10月16日,这名强行别停他人车辆的特斯拉车主已被无锡警方刑拘。

高速上恶意别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会判重刑。

案例:高速恶意别车,获刑三年六个月。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16日披露,漳平市男子曹某于今年8月4日在高速公路上驾驶红色轿车时,恶意别车,该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曹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后方小车的行车记录仪和高速公路上的行车监控视频,记录了红色小型轿车多次恶意别车的全过程。经交警调查,红色小车驾驶员曹某当天驾驶车辆从漳平入口上高速往龙岩方向行驶,途中想超车时被前方黑色车辆影响,紧急刹车。曹某认为对方是故意别车,怒气发作,随后多次恶意减速、别车、变更车道等方式阻挡后方黑色小型越野客车,直至后方车辆被迫提前下高速。事发后,后方小车驾驶员拿着行车记录仪向高速交警举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为发泄不满情绪,故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高速公路上多次恶意别车、严重低速行驶阻碍他人正常行车、严重超速追逐,严重危害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构成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案中,在高速上,以驾车高速行驶、恶意别车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出于故意的。这种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害性相当,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

而该案中,行为人曹某为发泄不满情绪,故意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高速公路上多次恶意别车的行为,严重危害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能够达到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且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

超速行驶、恶意别车要负法律责任

1、危险驾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交通肇事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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