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回应女孩拿200万分手费被判10年#】#女孩拿200万分手补偿被判10年# 老刘出生于1964年,比阿蕊大27岁,比阿蕊的父亲也仅小1岁。阿蕊的哥哥阿康和老刘的儿子阿乐是高中同学。2017年3月,阿蕊被介绍到老刘所在的这家央企工作不久,老刘就和她发生了关系。在阿蕊看来,“真爱”可跨越年龄鸿沟。然而老公、老婆相称一年多后,老刘决定“不结婚”。
通过缠、闹、举报等方式,阿蕊到老刘所在公司总部“讨说法”,希望通过婚姻来稳固这段感情。老刘决定“破财消灾”。几轮谈判后,老刘说要给阿蕊“3个国企工作岗位及200万元补偿”。但支付200万元补偿款后,老刘报案了。阿蕊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给妹妹出主意的阿康也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2019年2月25日,老刘让其一家在北京某大厦的公司总部和自己“谈善后”。两天后,在北京西站旁的酒店内,双方继续商谈解决方案。老刘的儿子阿乐透露,阿蕊当时提了几点要求:1.老刘离婚,与阿蕊结婚;2.如果不结婚,给阿蕊两千万元赔偿;3.给阿蕊及阿康夫妇解决国企正式工作;4.当着阿蕊面,老刘打其妻子小玲100个嘴巴……据阿蕊的母亲纪姨透露,老刘当时曾提出给阿蕊一套房,再加几十万元做生意,“这不比打工好嘛”。但阿蕊只想结婚,所以商谈没有结果。
纪姨说:“老刘对阿蕊造成伤害又不能给其婚姻,之后主动提出给补偿款予弥补过错,大家才顺着这个思路去谈,但最后又把我俩孩子都送进去,这让人难以接受。”纪姨说:“阿蕊举报老刘主要是感觉被骗,想报复,目的不是敲诈勒索。”为此,她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再审。2024年8月29日,北京市高院经审查后认为,一、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认定,同时认为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驳回再审申请。
呵呵
哈哈,拿分收费要签定协议自愿补偿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