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香港金管局拟为个人贷款提供至少7日冷静期

界面新闻 2024-11-04 07:36:10

香港金管局拟要求银行需为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提供至少7日冷静期安排,期间客户毋须缴付任何费用都可随时取消贷款,落实时间表暂定为明年6月底前。综合消息指出,香港金管局经咨询银行业界后,早前向银行发出一份雏形指引,零售银行应向个人客户就所有无抵押消费信贷产品提供冷静期,如私人贷款、税务贷款和信用卡套现分期贷款。冷静期内,客户可全额归还贷款予银行,而毋须缴付任何手续费等费用;同时为免银行变相收费,客户期内应付利息不应高于未清还贷款所付利息。至于冷静期的期限不应短于以提取贷款日后计起7日。(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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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1-04 14:20

    都尼玛贷款了还等个球

  • 2024-11-04 18:34

    这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哈。香港这个玩的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