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首次明确通过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标准和程序,提出实践成果的形式包括重大装备、仪器设备、软件产品、设计方案、技术标准等。也就是说,工程类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不必非得写学位论文,有符合规定的实践成果也可以。
当下,社会对应用型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突出,与时俱进开辟“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新渠道,具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以工程类博士的适用范围来说,对应的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等8个专业,都是实践性很强的专业。让工程类博士的学术成绩评价标准更加多元、科学,进一步强化以实践创新能力为导向的培养定位和标准,对于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意义重大。
当然,博士可以“不写论文”,只是意味着学位论文不再作为评价博士生学术成就的唯一依据。打破长期以来博士“唯论文”的评价标准,并不等于博士的毕业门槛降低。按照要求,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应面向国家、行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围绕实际工程问题,与重大工程关键技术突破、实现企业技术进步和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同时,如重大装备等实践成果,还需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或评审,并获得实际应用效果。这些实践成果的要求从某些方面来看,比学位论文甚至更全面,同样需要博士生付出艰苦的努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型社会,既需要理论创新人才,也需要实践创新人才。希望取消发表论文的硬性要求,能够引导博士生聚焦真问题、开展真研究,以真正有价值的实践成果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市崮乡旅游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