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帮人打招呼时总说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给予照顾,真能脱责?

人生看职场 2024-10-12 05:55:45

文|人生回旋的木马

这句话当然不能脱责,但领导会在自己权力范围内,恰到好处的“打招呼”~

领导才不傻呢~

可能这样说有点儿空,还是举个例子吧。

有次公司规划部要到某行政部门去办个手续,那手续比较繁琐,大概需要20天时间。

可公司这边由于一个节点卡点,等不了这么久,最多只给5天时间搞定。

这可急坏了规划部一众同事。

正当大家一筹莫展之际,忽然有人提到,好像我们部门的老大之前跟对方有过交集。

于是,当天中午吃饭时,规划部老大就急急慌慌找到我们部门老大,希望能通过一些私下的关系跟对方那个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加快下办理进度。

迫于过往的交情和自来上级的关心,下午时候,我们部门老大就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马不停蹄的打出了四五通电话,卖了不少面子,说了不少好话,才通过一些辗转的关系,联系上了那个主管部门的主任。

两人在电话嘀嘀咕咕了约莫10分钟,部门老大兴奋的打开门,让我马上到这个部门跑一趟,说已经打好招呼了,直接去找那位主任就行。

我很快就到了那地儿,并且没费什么力就找到了那位主任。

我说明了来意,那主任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将我带到窗口,对办事人员说了句:“小*,给他办一下”,转身就离开了。

然后,这个本来需要20天的手续,不到一个下午就搞定了~~

你说他们违反了原则吗?就看怎么说呢

材料是真的,大印是真的,法人是真的,所有的手续都是齐全的。

他没有违规审核,也没有收受贿赂。整个流程干干净净,经得起任何形式的审查。

真要说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顶多也就是让插了个轮,给提前办了而已。

这能是多大个错误?

而且,还无法举证,对吧?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被投诉到纪检,恐怕也只是口头训诫一下,连书面警告都不用给。

这样一来,自然也就不存在什么脱不脱责的问题。

现在的领导都门清得很,知道哪些是雷区,哪些只是摆设。

只有这种办小事收大人情的事儿才肯松口,只会在这种违规的边缘疯狂试探。

真遇到啥大事,谁会去说什么“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给予照顾”的话,真当纪检是吃素的啊~

别被那些电视剧给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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