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并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八项基本权利。今天中邮保险山东分公司带大家共同了解一下信息安全权的相关内容。
信息安全权是指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时,其基本信息与财务信息享有不被金融机构非相关人员知悉、不被非法定机构和任何单位与个人查询或传播的权利。每个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金融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账户密码、验证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交易记录、联系方式等敏感数据。这些信息一旦泄露,不仅可能导致个人财产损失,还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甚至被用于违法活动。金融消费者在向金融机构提供个人信息时,要明确了解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方式和范围等;对于书面形式征求个人信息的,消费者在同意后,还要明确了解金融机构与消费者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重视,金融消费者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下面来看一个现实案例。
客户李先生在某公司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近期李先生在短视频平台看到了“代理退保”视频,萌生了退保想法,随即委托“代理退保”组织帮其进行退保,“代理退保”人员索要李先生身份证复印件、保单原件、银行卡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并签署了《委托代理退保合同》,事成之后支付其30%服务费。“代理退保”组织以李先生的名义向当地监管机关、保险机构、市长热线等进行投诉,要求全额退保。保险机构立即启动投诉处理流程,工作人员了解到进行投诉的并非李先生本人,同时开展保单销售过程调查。通过与李先生本人深入讲解保险的条款及保障功能,李先生最终认可并保留保单,便撤诉。然而由于李先生已与“代理退保”组织签署了《委托代理退保合同》,“代理退保”人员不仅要求客户支付违约金,还接到了一些诈骗电话,给李先生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及精神伤害。
本案中,客户轻信“代理退保”组织打着全额退保的幌子,诱导客户提供个人相关信息,导致客户信息泄露,使金融消费者个人权益受到损失。
在此,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1、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告知陌生人身份证、银行卡及保单信息。保险合同是重要金融单据,包含大量个人信息,不要轻易转交他人。如果确需证件复印件,要注明用途,如“此复印件仅供办某事情使用”。
2、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保险业务:明辨真伪,谨防上当。不相信“代理退保”谎言,明确拒绝通过电话、微信等声称可以“无条件办理退保”或进行“保单升级”等虚假宣传行为。
3、依法理性维权维护合法权益:当消费者发现自身信息安全权遭受侵害时,可以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公布的官方维权热线或服务渠道反映诉求,合理解决相关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