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已印发了《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配套文件》,相关解读材料同步推出。配套文件包括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一共三份改造实施细则,主要面向广州市“三旧”改造既有项目,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记者留意到,旧村改造的实施细则明确实施方案批复可申请延期,每次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延期次数没有限制。旧城改造的实施细则鼓励房屋所有权人出资作为改造主体自主改造。
主要面向广州市“三旧”改造既有项目
2009年以来,广州市探索开展“三旧”改造工作,陆续出台《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更新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的“1+3+N”系列文件,对于推动以“三旧”改造为核心的城市更新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三旧”改造工作不断推进,部分指导实施“三旧”改造工作的核心政策文件过期失效。
为处理好“三旧”改造政策衔接问题,保障规范有序推进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更新改造工作,广州市印发了《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已于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为加强政策指导与资源支持,同步研究制定配套政策《配套文件》,持续完善“三旧”改造政策体系,积极推动项目实施落地。《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主要面向广州市“三旧”改造既有项目(即在规章实施前已批复方案或者已引入合作企业的,以及其他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三旧”改造项目),规范改造工作规则,为有序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提供法治保障。
旧村改造实施方案批复可申请延期
《广州市旧村庄改造实施细则》主要明确旧村庄改造类型、改造模式、计划管理、片区策划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批、改造实施、用地处理等。该细则强化计划管理,明确通过项目储备库、年度计划联动管理合理控制旧村庄改造实施规模、调节开发节奏和时序。
该细则细化方案延期规定,在《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明确实施方案批复可申请延期,因不可抗力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未达到80%以上权属人签约比例的,可申请延期实施方案,每次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3年。记者留意到,细则没有限制延期的次数。
旧厂改造推行区域评估为改造主体减负
《广州市旧厂房改造实施细则》主要明确旧厂房改造目标、改造模式、政府收储、自主改造、移交公益性用地、土地供应等。该细则有关补偿标准及出让金计收政策与《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18日到期失效)等文件基本保持一致,保持政策的延续性。
考虑到与规划和出让的计算容积率保持一致的实际情况,将“公开出让、收益分成”补偿款的计算由毛容积率调整为净容积率。推行区域评估制度,减轻改造主体负担,明确对已完成区域评估的旧厂房改造项目——如文评、环评等,在符合区域评估报告使用条件下,可直接引用相关评估报告结论,不再要求单个改造项目开展相关评估。
旧城改造鼓励房屋所有权人出资自主改造
《广州市旧城镇改造实施细则》主要对旧城镇改造类型、方案编制、意愿征询、资金筹措、补偿安置等。该细则拓宽旧城镇改造资金的来源渠道:可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市场主体配合搬迁补偿安置、土地整理等;或鼓励房屋所有权人出资作为改造主体自主改造。
该细则完善旧城镇改造流程,明确复建安置资金监管,保障旧城镇改造项目复建房屋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旧城镇改造项目退出机制,督促已批项目改造主体加快项目改造,确保按已批复实施方案如期开发。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天研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