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5起财务造假典型案例,其中1起案例涉及资产评估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问题。大家都知道,资产评估往往涉及巨额财产,如果“评估报告”掺杂水分就可能使上百万、乃至千万、甚至上亿元的财产流失。
2020年,某市国投公司因子公司融资问题需要政府征收一栋大厦作为担保。国投公司工作人员曾某某为获取更高的融资担保,与福建某资产评估公司串通,将该大厦的评估价格从初评的6000多万元一路抬高至7882.1万元,政府以7825万元的价格征收了这栋大厦。后来,经某市发改委鉴定,这座大厦的实际市场价值仅为3840余万元,虚增幅度高达103.9%。这起评估造假案件造成了近4000万元的国有资产损失。
资产评估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价值尺度,为资产交易、资产价值计量和社会管理提供专业价值意见。资产评估机构必须站以客观中立的原则,对交易目标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估值,不受任何当事方的影响。然而,现实中的一些资产评估机构,却屡屡被利益相关方所影响,做出了违背客观事实的评估,或偏高,或偏低,使另一个当事方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这种资产评估机构已经放弃了其应有的中立、客观原则,沦落为盗窃、侵吞他人资产的帮凶或同谋,沦落为一个违法犯罪分子。2017年10月,在某大型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湖北省某资产评估公司对这家国企开展资产评估。受这家大型国有企业相关人员的误导,评估公司现场评估员孙某未按规定到现场勘查,最终错误地认定该国有企业权属的五宗土地为“插花地”,属于无效资产,未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导致五宗国有土地漏评。后经有关部门鉴定,五宗土地漏评价值约为人民币2.3亿元。而后,时任该评估公司总经理赵某和项目经理钱某,蓄意对这家大型国有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项目进行低评,被低评项目价值为人民币1.2亿元。国企资产被严重低估,即将接手的企业老板获得暴利,而国家财产则将蒙受巨大损失。这起试图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后来被发现,导致企业改制被暂停,又重新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涉案人员也纷纷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代价,受到法律的追究。资产评估造假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侵吞国家或他人财产,案件多发于政府或国有企业参与的经济活动中。其套路是政府或国企要收购的资产,估价就扶摇直上,出让方大获其利;凡是政府或国有企业要出让的资产就严重压价,不管多好的资产,都要贱卖出手,让买家赚得盆满钵满。评估机构公然造假,往往都是受交易双方中的一方收买,诱之以重利,动摇其立场。而蒙受损失的一方,主要是一些政府或国企,往往有其内部人员参与其中,慷国家之慨,发自家之财。这种现象屡有发生,如同刺破了国家财产的血管,长此以往,必然导致国家财产严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