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7月,原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标志着工程监理制度进入全面推广阶段。1998-2005年: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开来,到2005年底,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覆盖了全国所有在建项目。
2006年-2016年: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逐步规范化,到2013年重新修订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明确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监理责任,规范中设置了安全生产管理专篇。目的是为了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却喜忧参半。监理单位受到建设单位的制约和建筑业大环境的影响,把保证现场的施工安全完全寄托在监理人的身上似乎难以实现。

故此,到了2017年又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也即转型升级阶段。至今又走完了8个年头,为适应新的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各地不断出台新举措,目的,只有一个让监理人真正发挥有利于保证施工安全、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有利于早日发挥投资效益的作用。但不管怎么改变,监理人的就餐问题是一个总也绕不开的话题。监理人到底该不该在施工单位食堂就餐?就餐该不该付费?
近年来有些地区出台了“监理人不得在施工单位食堂就餐”的规定。这个规定奏效了吗?其实,并不是太乐观。因为,监理人也要吃饭,因为监理费很低,又因监理人的数量相对很少,导致监理单位不可能在项目上建立食堂。不建立食堂又不允许监理去施工单位食堂就餐,那就只能自己去外面吃,去外面吃一方面是价格昂贵,另一方面很多项目附近根本没有就餐馆,中午为了吃顿饭出去几公里,时间又是一个大问题。

面对监理人吃饭存在的困难,其实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也看在了眼里。真正的资深工程人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都不会纠结你去不去施工单位食堂就餐不就餐的问题。主要是每个人掌握的尺度不同。施工单位主要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心甘情愿的愿意免费供应监理人的午餐,同时,在施工安全质量的管控上也不会主观意识上的放松管理,相反,他们还会虚心听取监理人的意见。当然,他们的愿望就是监理人在质量安全管理上不要吹毛求疵。依法依规组织施工是他们永恒的追求。作为监理人,如果你遇到这样的施工单位,恭喜你的运气还是比较不错的。建议可以在施工单位食堂就餐,但应该付费,不要讲自己工资低等客观原因,因为你工资高低与人家施工单位无关。

第二种类型的施工单位不会主动邀请监理人用餐。但是,你监理人因为某些客观原因主动前来协商,施工单位一般也会慨然应允。当然性质就和第一种类型不同了。你既然主动来,至少在心理上他们会求得一个心理平衡,或者求得监理人给予一定的帮助与支持。如果在某个环节出现问题时,施工单位就会话里话外的提示监理人要给予放行。遇到这样的施工单位,还是劝你尽量不要在施工单位食堂就餐,如果自行解决就餐确有困难的,必须付费。

第三种情况是江湖型的施工单位。在他们的潜意识里肯定要为监理人提供午餐。但是,在安全质量管理上可能就会存在主观的偷工减料或者偷工不减料的意识。尤其是安全投入资金不足时还可能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遇到这样的施工单位,着实是压在监理人头上的一把利剑。遇到这样的施工单位,笔者认为监理人可以在施工单位食堂就餐,但应该付费。
遇到这样的施工单位,有人会说干脆我就不去吃得了呗!笔者认为也不可取,因为江湖型人格的项目经理,他的潜意识里,你不去他们食堂吃饭,他会认为你看不起他,因此就免不了会发生矛盾。久而久之,工作会更不好做,作为监理人主要是要有一双火眼金睛,各种复杂的工程问题、人事关系要掌握到恰到好处。

第四种类型是一本正经的施工单位。一般情况下不会邀请监理人就餐。在安全质量管理上一般都会服从监理,但指的是资深监理人,既要依法依规又要切合实际。遇到这样的施工单位,如果你是一名监理人,还是劝你不要在施工单位食堂就餐。吃饭问题不论有多难都要自己想办法。
总之,究竟监理人该不该在施工单位食堂就餐应当根据施工单位的情况而定,但只要吃施工单位食堂就要付费是天经地义的,作为有条件的监理单位最好以单位的名义付费,这样一来也可以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面前树立一个好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