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种不同类型干部职务任免通知中几个关键部位的特定表述确需廓清

曼香课程 2025-01-23 16:34:36

【意象图片】

就干部职务任免通知而言,可以细化为决定任免类、转发任免类和提名任免类3种,每种通知的写法各有特定性

【问题解析】干部职务任免通知作为一种重要而且使用频率很高的文种,在实践中可以具体分为决定任免类、转发任免类和提名任免类等3种不同类型,每一类任免通知的写法亦有所不同,特别是在一些关键部位的表述上各具特定规范要求。兹列举如下:

(一)标题部分。根据公文法规规定,一份完整的公文标题应当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3个要素组成,干部职务任免通知当然也不例外,但在具体表述上却有所区别。其中决定任免类通知应直接写为“XXX关于XXX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转发任免类通知则不同,由于其往往是对上级机关或者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已经作出决定事项的转发,而不是由发文机关直接作出的决定,所以应当写为诸如“中共XX县委转发XX市委关于XXX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至于提名任免类通知,由于其通常是有关机关在提出候选人名单之后尚需履行必要的选举程序,故标题应当写为:“XXX关于提名XXX等同志任职的通知”。被任免人员如果属于行政职务,通常应去掉“同志”2字。

(二)抬头部分。即主送机关,也要根据不同类型的通知而有所变化。对于决定任免类和转发任免类通知,如果属于普发性行文,则其抬头通常就是下一级党委、机关党组和相应的直属机关党组织。被任命人员属于行政职务,与此相对应。对于提名任免类通知,其抬头具有单一性和确定性,诸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或者XX市妇联党组等等。

(三)正文部分。干部职务任免通知的正文部分往往极为简短,表意明确,用语精要,毫不拖沓。在具体写法上要用一句高度浓缩的提领语作为起首,而且用法很有讲究,不可随意而写。其中决定任免类通知需要写明经本级党委决定,诸如“市委决定”或者“经市委研究,决定”“市委批准”等等,其后使用冒号引出任免事项,而究竟使用“决定”还是“批准”则需视被任免人员原来所担任的职务而定;转发任免类通知则应写明经上级党委同意或批准,诸如“经市委同意”等等;提名任免类通知需要写明经党委提名,如“经县委提名”等。引领语一般独占一行,具体内容事项则要统一交待清楚被任免人员担任XXX职务或者免去XXX职务,直截了当,不作铺陈,令人一目了然。

(四)结语部分。在实际写作中,很多公文在正文部分结束之后往往写有结尾语,其作用在于表示强调,加强语势,但并非任何文种均要如此。诸如决定任免类和转发任免类通知通常就不需加写“特此通知”之类的结尾语,以归简练;而提名任免类通知则较为特殊,需要使用一个特定的祈使语作结,诸如“请审议决定”“请依法选举后,再对外公布”“请办理有关手续后,再对外公布”等等,对此应予特别留意,确保做到规范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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