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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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政府制发了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文中涉及几个相近易混词语,需要区辨及伸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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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区人民政府所制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全文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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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全文的第2页,共2页
【术语释义及拓展分析】这是XX市XX区人民政府制发的一篇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根据公文法规规定,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和周知的事项”,要求受文者“知”且“行”,具有明显的行政约束力。正因如此,在表述上就要使用一些模态词语,诸如“必须”“严禁”“应当”“不得”等等,构成义务模态判断(或称规范模态判断),用以告知受文者对通告内容的执行界限和幅度,具有明显的观点和态度倾向。而这些词语的使用极为讲究,一定要仔细甄别,确切表述。那么,本文中涉及的几个禁令性词语表示的都是什么含义呢?
1.“严禁”。表明要求十分严格,非这样做不可。亦即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之事没有任何回旋余地,严厉制止。
2.“禁止”。表示不准许,对相关行动加以限制,其强制性不逊于“严禁”,只是在语意表述的程度上有所舒缓而已。
3.“不准”。与此相类似的有“不许”,在严格程度上尽管略显轻些,但亦不能稍事忽略,而必须按照执行,语意十分坚定。
4.“不得”。表示不可以或者不能够,明确表示出发文主体的观点和态度,既严明坚定,又不显强硬,便于受文者理解和遵照执行。
这样看来,本文所涉及的“严禁”“禁止”“不准”“不得”等几个相近词语的使用是颇为讲究的,从不同层面体现出了发文主体的倾向性态度和观点,令人确信无疑。
但是,从公文写作规范性的角度来看,这篇通告也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标题部分的“关于严禁2025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2025年春节期间”应当置于介词“关于”之后更显确当;起首句“2025年春节即将到来”并无实际意义,可以删掉,直接以介词“为”引出行文目的更为恰切;正文部分“噪音”一词使用不当,因为物理学中的“音”系指有规律有节奏的声波,杂乱无章的声波不能称之为“音”,因此应当改为“噪声”为宜;结尾语“特此通告”是一个偏正词组,无需加句号;附件说明的标识应当在正文之后空一行居左空2字排布;更重要的是通观全文,最多只不过是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作出限制性规定,而对最根本、最容易忽视的环节即生产环节却未有提及,也就是说如果将烟花爆竹的生产禁绝,其它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这也是实践中颇值得深思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焦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