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带你复盘疑案(三)—湘潭大学情杀陷害包庇伪证案中案

涵涵聊社会 2023-01-09 10:00:01

“嫉妒是一只恶兽,会吞噬善行,就如烈火吞噬干柴一样,最后吞噬掉你我的人生。”这句话用来形容今天这个案件是最恰当不过了。几个可以称是前途无量的少年少女就因嫉妒毁灭了自己一生。这个案件非常精彩,不但情杀的情节吸人眼球,还有两个好同学基友互相陷害,女朋友为包庇男友做伪证等等案中案的情节。今天陈律师就带大家来复盘一下这起令人震撼的湘潭大学谋杀案。

一、一件错综复杂的杀人抛尸案

2003年10月27日夜晚,夜晚的湘潭大学如往日一般在黑夜里静默,直至23:40左右,一名刚加班完的老师走到西侧苗圃的时候,突然发现在杂草掩映的台阶下方有一具已经死亡的男尸,“学校里惊现尸体”,这样的事情让尽管已经夜深人静的校园也沸腾起来,许多人立马前往围观,死者很快被大家认了出来,死者名为周玉衡,是本校机械工程学院2002级的研究生,死时正在读研二。后来的尸检结果显示,他是被人用绳索勒颈机械窒息而亡,是谁用这样残忍的手段对其痛下杀手?

在28日的00:30时,一男一女匆忙来到现场附近想找人询问有没有见到和周玉衡长相打扮相似的人,在得知此人已经死亡时,那个男生瞬间大受打击表情痛苦地蹲在地上。湘潭大学保卫科的人很快发现了这对男女的异样,将二人控制后交给了公安。这个男生名叫曾爱云,女生名叫李霞。自那一晚后的十二年,曾爱云再也没有回家,他被指控谋杀了周玉衡,曾三次被判死刑。

曾爱云与死者之间有怎样的故事呢,如果不是他杀了死者,又会是谁杀害了死者,陈律师为你慢慢道来。

周玉衡生前有一个谈了三年多的女友,名叫李霞,就是当晚与曾爱云一同出现的那个女生。案发那一年,她刚好考上了自己男朋友所在的学院,成为了自己男朋友的学妹。他所读班上一共只有六个学生,其中唯一那个男生便是曾爱云,由于曾爱云是工作了几年才回来读研,所以他的三个本科室友朱巨才、王猛和陈华章,此刻已经在读研三了。

在新入学的硕士生聚餐后,李霞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自己的同学曾爱云,但另一方面她没有和自己三年的男朋友周玉衡彻底分手。一方面,曾爱云这方知道了李霞有男朋友的事,陷入了纠结的境地。而周玉衡一方也知道了李霞与曾爱云关系,似乎有退出的趋势。事情的走向最后又怎么会走向周玉衡被杀害呢?

案发当天,三个陷入苦恋的年轻人为爱做了种种傻事。周玉衡与李霞提完分手后,从校园论坛的贴子上听说了曾爱云曾在工作期间嫖过娼的事情,放心不下李霞,打电话给李霞希望李霞引起注意,但非常凑巧的是,二人在打电话时曾爱云就在旁边,听完这番谈话后,情绪十分激动非要让周玉衡说清楚。傍晚7:28时,曾爱云表示要说明自己的作风没有问题,而周玉衡说自己失去李霞的痛苦,二人约好在湘潭大学图书馆门口见面。但奇怪的是,周玉衡因身体有恙,由陈华章(也是曾爱云的老同学)搀扶他到图书馆门口聊了五分钟,曾爱云看到周玉衡萎靡的样子,以为他是失恋而致,让二人和好做罢,自己离开了。陈华章把周玉衡送回了周自己的宿舍。到了晚上9点左右,陈华章又去周玉衡宿舍找他,让他一起去308科研室听音乐。此后周玉衡再也没回来,直到11:40被人发现死在工科楼旁边的台阶下里。

11月7日,法医在周玉衡的胃中检测出镇定剂成分,这指向这起谋杀案不是当天口角引起的激情杀人,而是有预谋的。

警方调查发现,在10月22到27日这几天里,陈华章用假名,先后六次到湘潭市中心医院、湘潭大学医院等,购买了48片安定片。11月11日,陈华章承认购买安定片,但声称他这么做,都是为了帮助曾爱云。那一天,一直被拘留的曾爱云被正式逮捕。

陈华章的证词改了很多遍:最后的证词是曾爱云和周玉衡是情敌,关系不好。曾爱云早先就对陈说过,想教训一下周玉衡。陈华章把曾爱云当成“大哥哥”、好朋友,想帮他忙,因此才购买了安定片。

27号傍晚6:30,陈华章来到他和周玉衡共同使用的308室,将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捣碎、溶解后投放在周玉衡的茶杯里。

20分钟后,周玉衡给李霞打完那通揭发嫖娼的电话,回到308室。他喝下了茶杯中的水,不久就出现头晕、乏力等症状。

陈华章在一个多小时后,搀扶他去和曾爱云见面。刚出门时,两人就遇到了他们共同的导师。那个导师对陈的毕业论文不满意,当时正要找陈谈话,便叫住了陈。导师事后回忆,他当时就觉得这两人很奇怪:陈华章显得心不在焉,周玉衡看上去情绪低落。

谈话不到10分钟结束了。陈华章立刻出门喊上周玉衡一起离开。他们赶去图书馆门口和曾爱云以及李霞见面。

晚上9点多,陈华章又以到308室听歌为由,将周玉衡从宿舍带到了308室。

陈华章称,曾爱云在晚上10点不到至10:15之间进入308室,和周玉衡交谈了几分钟至20分钟后动手杀人。陈当时听到动静,从电脑桌前站起来张望,看见周玉衡躺在地上,曾爱云蹲或者跪在他身旁,正用一根绳子从后面勒周玉衡的脖子。

随后,曾爱云叫陈华章帮他一起抬着周玉衡的尸体去抛尸。曾爱云还曾返回308,捡起周玉衡掉落的一只鞋子后离开现场抛弃。

以上全都是陈华章交代的案发经过。警方认为陈华章和曾爱云是老同学、好朋友,两人之间没有任何过节,陈华章没有理由诬陷曾爱云。

在警方调查过程中,李霞曾斩钉截铁地说,当晚她始终和曾爱云在一起,没有离开过,后来的证词又变成了记不清楚,最后,李霞说当晚在她打电话的时候,曾爱云曾出去过20分钟才回来,正因为此,李霞被公安机关以伪证罪调查,后来判了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

二、证据疑点重重辩护律师跳出案件本身调查取证得以翻案

1、证据不足

警方掌握了以下几个证据,陈律师带大家一起看看是否真的能证明陈华章所说是曾爱云杀了周玉衡。

陈华章声称亲眼看见了曾爱云用一根棕绳勒死了周玉衡,并在陈华章的电脑桌抽屉里取到了一根5.66米的棕绳,棕绳的形态符合周玉衡脖子上的勒痕,但绳子上并没有发现任何人的DNA。

周玉衡的座椅木靠背上端内侧提取到的一个指纹,经鉴定,符合曾爱云的一个手指印。

该座椅下方地面上有一枚鞋印,经鉴定和曾爱云的鞋底花纹一致。(但警方并未排除同室其他人的鞋底花纹)

但陈律师认为这两个证据也无法指向曾爱云犯罪,308室是工科楼内多人合用的科研室。曾爱云也是这个专业的,当月就至少去过两次。他在这里留下脚印和指纹,并不能证明这是当天作案时留下的。

此外,警方还在曾爱云的裤子口袋里找到一些纤维,其中有一根纤维符合那根棕绳的类别(不能断定就来自这根棕绳)。

至于他的裤袋里出现棕绳纤维,只能证明来自同类型的绳子。根据判决书,这个证据的提取程序不合规,缺少见证人签字。

2,关键证据与实际情况存在不符

这个案件最终曾爱云能够翻案被判无罪,主要还是当时辩护律师跳出了案件本身,进行了一下调查研究,发现了关键证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第一是陈华章的目击说与现场情况不符,陈华章曾交代,他当时在308的电脑桌后面站着,看见了曾爱云在前面用绳子把周玉衡勒死,但辩护律师到现场测量电脑桌高度后发现,仅有一米五六身高的陈华章不可能站着能看见前面的情况。第二个就是曾爱云可能没有作案时间。李霞称她当晚一直和曾爱云呆在一起,除了她和妹妹打电话的二十分钟,曾爱云出去了一下。但这二十分钟的时间是否足够完成杀人活动并往返,存在很大争议,经过现场勘察,实验一班也认为,20分钟内不足以完成有打电话的地点跑到实验楼308杀死人抛尸再回来,所以,曾爱云存在无作案时间的问题。正是因为办案律师跳出了案件材料本身,发现了案件的重大疑点,才使整个案件得以翻案。

三、案情结局

直到十二年之后,也就是2015年7月21日,湘潭中院的一审判决才姗姗来迟,以“公诉机关指控曾爱云犯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曾爱云无罪”,当庭释放。而认定陈华章的杀人动机完全源于周玉衡的优秀远超于他,导师的偏心。让他心态失衡痛苦万分。陈律师认为嫉妒导致的谋杀并不少见。由于这种类型的谋杀念头是逐渐形成的,凶手有较长时间预谋,因此都会选择隐蔽性更高的作案手法或者也会选择长期的谋划而后嫁祸给他人。

这段恶毒的嫉妒之情,这几人的结局都令人唏嘘,让周玉衡失去了生命,李霞被学校开除学籍只能打工为生,而无辜的曾爱云常年被死刑的判决折磨身心,从26岁一直被关到38岁,才重获自由。尽管最后国家补偿了100多万,但完全无法弥补他失去的人生。当然,这个案子最后判成这样,但实际上还是有很多疑点没有解开,法律认定的真相是不是就是原始的真相?其实是未必的。

陈律师在这里除了希望大家及时疏解自己的类似嫉妒这样的情绪外,我们也得到的启示是在感情中,不要不要脚踏两条船,无论男女。虽说本案的女生也是受害者,但她正是她对感情的犹豫摇摆才让人钻了空子毁掉包括自己三个人的人生。最后要说的是,在任何一起刑事案件当中,嫌疑人自己的自辩,辩护律师的作用都是无法替代的,越是错综复杂的案件,撬动案件最终走向的,往往在案卷材料之外。

大家对此案有什么看法也欢迎在评论区提出一起讨论。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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