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及部分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5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及部分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工作人员统一招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通告共涉及47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4名,其中27个三明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1名,20个部分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3名。招聘岗位具体信息在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详见《2025年三明市直事业单位及部分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以及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后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即2026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10.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名流程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报考者应于2025年4月9日8:00至4月15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http://www.fj99.org.cn,以下简称“福建就业网”),完成个人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系统将于4月15日下午17:00关闭,建议报考者错峰报名,避免临近报名截止时间网络拥堵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报考者报名前须认真、详细阅读本通告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明确招考通告中各项要求,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数码证件照。照片应为jpg/png/gif格式(建议jpg格式)、规格100KB以下、高宽比4:3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画面70%左右。

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参照网站提供的简历格式模板及说明,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如生源地、职称、执业资格证书等),应在报考岗位的“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市直其他岗位,请报考者慎重报考。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完善报名信息重新提交或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并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有误或联系不畅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报名后一日内,登录网站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如对资格初审有异议,须于4月16日17:00前通过网站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三)考试确认。2025年4月9日8:00至4月19日17:00,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者应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参加考试”操作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应于2025年5月6日9:00后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是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初审时间从4月9日8:00起至4月16日17:00止。

1.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

2.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负责。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应在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复审主要采取查看原件等形式进行,复审结束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将复审结果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为维护资格复审的严肃性,资格复审失误造成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承担。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市直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笔试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设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除《申论》题型为主观题外,其他笔试科目题型均为客观题。

2.笔试时间:笔试安排在2025年5月11日(星期日)。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均为上午9:00至11:00,《申论》考试时间为下午2:30至5:00。

3.笔试地点:笔试考场设在三明市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开考比例:

(1)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资格条件为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1开考;本科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2开考;大专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开考;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2)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含1:3)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照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情况,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3)不开考和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公布。取消开考的岗位,其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笔试成绩: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的,卷面总分为100分。符合加分政策的,在笔试卷面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2)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的,两门总分各为100分,均设置60分合格线。笔试卷面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满分为100分。符合加分政策的,在折算后笔试卷面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笔试成绩为折算后笔试卷面成绩与各项加分之和,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3)笔试成绩及《综合基础知识》合格线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及时发布。

6.笔试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加分手续办理时间为5月12日8:00至5月16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上传相关加分材料,逾期视为放弃加分;加分办理方式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者及时关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包括:

(1)参加中央或我省、我市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且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者。服务基层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

(2)退役运动员。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退役运动员享有笔试卷面加分待遇。退役运动员办理加分手续时,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3)退役士兵。具体指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以及符合闽动〔2021〕15号、闽征〔2018〕8号、闽征〔2017〕10号规定条件的进藏、进疆以及在西藏、新疆以外高原地区服役且服役期满2年的退役士兵。

(4)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5)报考招聘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二)面试

1.面试组织: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三明市台江医院共3个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面试有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负责通知。

2.面试人选的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选中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合格线上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应在面试时间5天之前,将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面试有关事项电话或书面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出现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1比例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部分岗位对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要求的比例为准。

1.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如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如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2.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招聘岗位如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如笔试成绩又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排列;如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成绩都相同,造成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则另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列。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的确定。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的组织。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体检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招聘岗位的体检由同级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具体事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除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的情形外,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配合提供相关考核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文职人员中心岗位考核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以及报考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了解是否存在违法犯罪、失信情况和经商办企业行为。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完成后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意见(2025届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印章,一式一份)报同级人社(民政和人社)部门。

考核不合格以及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且未履行义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同时,对确定为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学校拟聘用对象的报考者,还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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