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数铃声遥过啧,应驮白练到安西:北宋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的治理

维京晋州梦 2023-12-05 20:11:15
引言

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历史形成了“五方之民,共居四海”的局面,其中南方少数民族被统称为“南蛮”。随着民族的迁徙、通婚与融合,西南地区渐渐成为少数民族主要分布的地区。在北宋时,四路相互贯通、联系密切、少数民族分布较多,北宋王朝如何加强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变得格外重要。

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是影响王朝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历朝历代无法忽视对该地区的治理。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活动,直接影响北宋王朝民族政策的制定及治理方式的变化。北宋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并不是只有表面上简单的羁縻制度。北宋王朝除去羁縻制度之外,实行了更加具体的治理措施。

一、宋初三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治理

宋初三朝时期,西南地区少数民族的活动处于一种相对友好的状态。这一时期北宋王朝对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活动的记载中主要使用朝贡、入贡、内附、归顺等词语进行表达。部分西南地区少数民族请求内属、表示归顺,史书中常以“归来人”的形式称呼。已归顺的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则通过“入贡”“进贡”等形式加强与北宋王朝的友好关系。

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入贡”、“进贡”等方式不只可以主动地加强与北宋王朝之间的联系,同时北宋王朝也会在入贡后进行赏赐,达到安抚一方的目的。因此出现的“安抚”等情况,不只在发生战争时出现,也是“入贡”后的一种封赏活动。往往在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入贡以后,宋王朝都会给予不同规模的赏赐。

盟誓活动,既有北宋王朝出于安抚一方的目的而发起盟誓活动,同时也有西南少数民族面对来自宋方军事压力时主动发起的盟誓。盟誓活动将双方置于对等的关系上,尤其是上文中的“打誓”活动,体现的较为明显。

盟誓后,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有极大作用,帮助北宋王朝安抚一方,但也会出现特殊情况,并没有发挥良好作用。

贡赐是实现羁縻政策的另一手段。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在入贡以后往往得到大量的赏赐,这些赏赐既有物质赏赐,如盐、茶、帛等物,也有对酋豪官职的赏赐,给予地方酋豪精神上的安抚。

西南少数民族首领通过入贡的形式表明自己纳土归降的本心,得到较为丰厚的物质与精神赏赐,进而促进西南地区的诸多少数民族前往京师入贡。贡赐活动从另一角度而言,更是北宋王朝维持“华夷秩序”的方法之一。如何维护旧有的华夷秩序,彰显北宋王朝的正统地位是政权面对的现实问题。

羁縻政策的背后,是文化上的趋和。在中原地区,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统治者追求和平统一,和合文化与统治者“安静边鄙”的思想为羁縻政策的应用,提供理论依据并成为政治实践。盟誓与贡赐成为北宋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加强治理的左膀右臂。

二、仁宗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治理走向细化

北宋进入仁宗一朝后,西南地区少数民族发生大规模的叛乱活动,打破了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原有的和平稳定状态,因此北宋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更加关注。

随着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形势的发展,北宋王朝内部已经认识到西夏、辽与该地区少数民族已成“三方之急”的局势。因此,北宋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态度开始转变,治理措施更加具体、细化。

北宋王朝在讨伐叛乱以后往往利用安抚的手段进行管理,对少数民族首领的安抚大致如史料中记“以耕牛、盐、䌽赐之”,而后对归明的侬智会、侬进安也加以类似安抚,除赏赐官位外,另“赐锦袍、金塗银带”。北宋王朝借助物质赏赐的方式,达到安抚一方的目的。从另一角度而言,这样的举措也是出于对壮族首领地位合法化的认同。

北宋王朝在平定叛乱以后,需要对地方官吏进行治理。北宋王朝通过罢免不作为官吏、推行土官制度完成整顿吏治的工作。朝廷在区希范叛乱发生以后,决心整顿广南诸州的官吏。这一点在讨平侬智高叛乱时表现的更加明显。地方官吏曾因没有察觉侬智高反叛,并且没有进行有效防御遭到贬谪。

在平定侬智高叛乱以后,北宋王朝对广南地区推行土官制度,以此来加强对当地少数民族的管理。对归降后的侬智会、侬进安进行封官赏赐是其典型代表。这是北宋王朝因地制宜推行土官的尝试,是羁縻制度更深层次的发展,西南少数民族首领管理体制逐步向北宋王朝封建官僚体制进行过渡。

推行土官制度收到了“此州县虽曰羁縻,然皆耕作省地,岁输米于官”的效果,羁縻州县正在向普通州县转化,同时也为元朝施行土司制度打下基础。除通过以上两个措施来加强整顿吏治,朝廷注意到广南西路地区的艰苦环境,对在任期间没有叛乱发生的官员给予适当嘉奖,荫其子孙。

历经两次叛乱以后,北宋王朝认识到广南西路的重要性,并通过赋予戍守官员统兵权、调整军事布局的方法,加强该地区的边防。广南西路少数民族众多、南邻交趾,朝廷不得不调整当地官员职责,赋予部分官员统兵之权,以此来防止少数民族叛乱与交趾入侵。北宋王朝在讨平叛乱以后,调整地方驻军。以当地土兵代替禁军戍守诸州,以此来加强边防工作。

仁宗时期,由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大规模的叛乱活动,北宋王朝开始摆脱以往的治理模式,并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细化的治理。通过进行安抚、整顿吏治、加强边防三方面治理措施,北宋王朝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关系更加密切、治理更加有效、边防力量得到充实,并且为宋神宗时期实现对该地区的治理打下基础。

三、神宗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治理的加强

在讨伐侬智高后,北宋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给予重视,并着手采取措施加强治理。具体举措的实行并非短时间内可以完成,需要持续努力。加强治理的意志很快转移到锐意进取的神宗皇帝身上,这一时期北宋王朝对西南少数民族的治理日益加强,并任用谢麟、章淳等人开始进行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拓边运动。

峒丁,与土丁、土兵性质相同,在国家编制中属于乡兵。按韦文宣的解释,“峒丁既可以是普通的溪峒之人,也可以是自卫武装,如同土丁、民丁”,故此把峒丁与土丁共同考察。峒丁原本属于地方酋豪的私人武装,随着国家的需要将其编入正规军队。

狄青在征讨侬智高过程中,峒丁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峒丁更加适应地方环境,所以在作战时表现出比派遣的禁军更为得力。北宋王朝加强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峒丁、土丁的管理,使其纳入国家军队的范围之内,对维护该地区社会秩序及防范交趾入侵无疑起到了重要作用。

西南边境城寨起着重要的军事防御作用。在朝廷讨伐侬智高后,北宋王朝修建了许多城寨以加强军事防御力量。这些城寨与谢麟等人开边时的城寨略有不同,更加突出军事作用,而谢麟等新建的荆湖地区城寨更加突出其行政管理功能。

神宗时期,为了加强对西南少数民族的治理进行大规模的拓边运动。这样的拓边运动,并非只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而是更广泛应用于西北地区,通过建筑城寨等形式来加强对西夏的防御。

城寨的修建并没有随着拓边运动结束而结束,依然是后朝加强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管理的重要举措,如宋徽宗崇宁年间,王祖道经略安抚广南西路时,曾继承元丰遗志,亲帅建成平允州寨,达到“包制诸蛮无复猖獗,农商行旅鼓舞王途,于万斯年,均福中外”的效果。

结语

北宋王朝在对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治理问题上,并没有摆脱现实的治理困境。北宋王朝自始至终面对西夏、辽政权的入侵,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是北宋一朝较为忽略的区域,因而没有对该地区治理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反而依赖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对该地区的治理。北宋建国以来,继承现有的羁縻政策。

虽然在不同时期,北宋王朝对该地区的治理力度、治理措施不同,但是羁縻政策伴随王朝始终,没有突破羁縻政策的总体框架。宋神宗一朝虽然奉行“多事四夷”的理论,全面加强对该地区的治理。但是伴随着拓边运动中修建寨、堡等机构的废弃,意味着无法突破现有的治理框架,正如陈曦所言“终宋一代,无经久之策,未能实现该地区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宋史》.

[2]房玄龄.《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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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