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交易也变得频繁起来,在股权交易中,一些股东为了避税,常常将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定为“0 元”或“1 元”等类似的象征性价格。那么 1 元转让股权是否违法,怎么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判决撤销债务人转让股权的合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8日,上海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属公司)与上海某装饰工程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签订《结算付款协议书》,装饰公司确认欠付金属公司承揽款项2,044,714.97元,并承诺分期支付。
同月18日,装饰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将其出资500万持有的某实业公司100%股权转让给A公司,转让价款1元,并于2021年8月20日办理了某实业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类型及股东的变更登记。装饰公司、某实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A公司的代表者均为同一人。
因装饰公司未按《结算付款协议书》约定支付分期款项,金属公司于2021年8月向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饰公司支付承揽款项。双方在法院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继续以分期方式支付剩余1,644,714.97元承揽款项及100,000元律师费。但此后,装饰公司依旧未能履行款项支付义务,金属公司向奉贤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装饰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奉贤区人民法院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后金属公司发现,装饰公司在与金属公司确认存在较大金额债务的相近时间段内,却向A公司低价转让了某实业公司100%的股权,因此向奉贤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装饰公司与A公司之间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并恢复股权登记,装饰公司偿付律师费损失5,000元。
1 元转让股权,有哪些风险?
若股权转让收入被税务机关认定明显偏低,会有被查税的风险。
这时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组织提交证明具有合理理由的材料:
1. 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有效证明文件;
2. 因继承发生股权转让,或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 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需提供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材料);
4. 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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