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尘埃落定。席某某强奸罪名成立,三年徒刑,已关押两年,剩下一年收尾。铺天盖地的舆论拉锯,终被法律的铁锤砸出真相。那些想靠“给了彩礼”“订了婚”“处女膜没破”洗白罪责的试探,全数无效。
该坐牢的,逃不掉。
先看当晚发生了什么。订婚仪式结束,席某某提出发生关系。女方明确拒绝,强调婚前不接受。席某某不听,直接强上。衣服扒了,手臂压制,窗帘在挣扎中扯下。性行为发生后,女方奔卫生间清洗,惊恐想逃。席某某控制手机,把她反锁屋内,下楼去取车。女方自救,点燃卫生纸烧柜脚,点窗帘制造混乱。他灭火时,她逃出房间,一路冲到13层呼救。席某某追上,将她拖进电梯。电梯到14层,女方坐地反抗,席某某再次强拖回屋(监控视频完整记录)。
这一幕幕,比电视剧还狠。
回家路上,席某某才把手机还给女方。她接通母亲电话,哭着控诉遭强暴。当晚报警,110介入。这是事实链的起点。
证据扎实,闭环完整。她报警,医院验伤,手腕淤青;床单上有席某某的精斑;窗帘烧痕;电梯监控显示整段暴力拖拽;还有席某某亲口承认“我敢做就敢担”的录音。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愿打愿挨”,而是一场赤裸裸的侵害。
有些人说女方“骗婚为钱”。法院用事实堵住了这些人的嘴。彩礼协议是18.8万,实际收了10万现金和一枚戒指。事发后,女方家多次主动联系席家,希望登记结婚,还提出房产可写女方名、彩礼可缓交。席家没接招。
没索财、没敲诈、没骗婚。女方此前无婚史、无讨要财物记录。这些造谣者,自取其辱。
关键点摆在那里:强奸事实成立,席某某没得洗。
但魔幻的是,他的家人到处接受采访,放话泼脏水,带节奏,搅混水。他们硬把儿子包装成“冤枉郎”,拼命洗地,把责任一股脑推给受害人。而女方始终沉默,没有炒作,没有曝光,安静地等待法律结果。
对比之下,谁更像施害者,一目了然。
法院也出手了。席某某的母亲因泄露女方隐私、试图操控舆论,被予以训诫。再敢胡来,就不只是训诫那么简单了。
但更重要的,是这起案件引发的巨大争议——“订婚就能上床”?“给了彩礼就能为所欲为”?这帮人脑袋里装的,还是陈年旧脑浆。
他们的逻辑是:花钱订个媳妇儿,她就是我的了。你不让我碰,就是骗婚。真是原始人都得自愧不如的思维。
还有人留言:“都订婚了,做点事儿很正常啊”,“还得等到结婚才能动?”,一句话,道尽多少男性的深层性别暴力观。
请问:你花钱买了房,是不是可以把房东打一顿?你买了张机票,是不是能掌掴空姐?那为什么给了彩礼就能上别人身体?
强奸,不因关系而免罪。不管恋爱、订婚、甚至结婚,只要对方不同意,你动手,就是强奸。
尊重,是底线。
你不尊重一个人的意愿,凭什么谈爱情?更别说婚姻。
山西案不是个例。福建福州,小峰订婚当天对女友小雨霸王硬上弓。理由一样:时候到了,得同居了。结果?女方崩溃,退婚。小峰懵了:“都订婚了,还不能搞?”
真以为订婚是“性许可状”?真当女方是用来“兑现生理需求”的工具?
这不是糊涂,这是无知中的野蛮。
别再拿“火候到了”当幌子。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你再多投入,也不值一个人对自己身体的主权丧失。
山西订婚强奸案撕开了一道口子,照出了太多扭曲心态。法院的判决,是一次对旧思想的清算。
真正的现代社会,不在于穿西装开车子,而在于能不能明白:你再有钱,也不能侵犯她的边界。
说到底,文明两个字,写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但这一步,必须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