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篇-几个常见劳动法问题的地区裁判口径和司法实践(三)

劳动法老曾 2025-01-16 08:31:27

注:因为相关的文件会不断更新,以下内容只代表基于写文章当时的情况,不构成对您的任何法律意见。如有错漏,责任自负。

深圳篇问题1: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是否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

深圳无地方明确规定,一般不需要。

(2017)粤03民终4804号判例中,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代通知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了应当提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情形,本案属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情形,不符合该条规定的情形。

(2021)粤0303民初29039号判例中,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原告要求被告支付代通知金没有法律依据。

(2024)粤0307民初23878号判例中,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的条件,原告关于代通知金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且深圳市司法局在2023年6月28日答复市民咨询时表示,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自动消失,法律未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需提前通知作出规定。

问题2: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计算基数,是否有效?

一般是有效的。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特区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六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的,劳动者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奖金、津贴、补贴等项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从其约定。但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除外。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劳动合同中依法约定,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问题3:未足额缴纳社保,是否可以被迫离职申请经济补偿?

支持,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应当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按规定缴纳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案例:(2021)粤03民终19565号,孙某以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等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在明知其实际为孙某所缴纳的社保数额低于其应缴纳的数额的情况下,在孙某向其提出补缴通知后,公司在一个月内仍拒不补缴,其行为已违反了用人单位应按员工的应发工资购买社保的情形,孙某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向孙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题4: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是否可以被迫离职申请经济补偿吗?

不支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年休假工资和高温津贴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问题5:劳动者自愿不缴纳社保,是否可以主张被迫离职申请经济补偿?

一般不支持。

根据广东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粤高法〔2012〕284号)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须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或将社会保险费直接支付给劳动者,劳动者事后反悔并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用人单位在合理期限内拒不办理,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应予支持。(2024)粤03民终22593号案件,劳动者签订了《不购买社保申请书》,之后也没有证据表明其曾要求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就直接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法院未予支持。

问题6:人力经理是否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两倍工资?

一定条件下支持。

关键看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证明曾经通知过人事经理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给到了人事经理。

如无法证明,从深圳地区司法实践看,人力经理的未签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可以得到支持。

问题7: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社保公积金吗?

包含?不包含?深圳地区没有明确规定。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但是,下列各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一)加班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三)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

个人社保公积金属于“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吗?不得而知。

一般最低工资是否包含个人社保公积金的规定会在每年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中。

深圳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21年12月22日发布的“深人社规〔2021〕8号

”文,经市政府同意,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下列标准实施:一、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月。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2元/小时。

截至目前深圳仍执行此标准。而在此文中,也不涉及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个人社保公积金的描述。

从网络检索的主流观点来看,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个人社保公积金,也就说,在扣除个人社保公积金以后,实发的最低工资可以低于2360元。

从查到的“(2019)粤03民终15137号”案例中,一审法院计算待岗工资过程来看,最低工资包含社保和公积金。

相关文章:

劳动法复杂不复杂?老曾带你梳理常见问题司法意见(北京篇)

几个常见劳动法问题的地区裁判口径和司法实践-上海篇

0 阅读:0
劳动法老曾

劳动法老曾

能闭眼切土豆丝,略懂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