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9日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微信支付的运营主体——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被罚278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网站截图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开出的深外管检[2021]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财付通存在未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超过登记范围开展外汇业务、未按规定办理售汇业务、未按规定采集必要信息等四项违法事实。
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对财付通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2万元,处以罚款人民币278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天眼查APP显示,财付通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10亿元。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世纪凯旋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持有95%和5%的股份。
另据中国基金报报道,针对被处罚278万元一事,财付通11月28日回应称,针对2019-2020年例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财付通已第一时间制定了改进计划,并逐项落实,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后续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合规管理。(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