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还没提走就成了事故车4S店回应:是天灾,不能换车

杜振鸿 2023-04-25 10:46:09

湖南益阳。蒋女士花十几万积蓄买了一台新车,可眼看到了提车的日子,4S店的工作人员突然告知她,车子在店里发生意外,被倒塌下来的墙砖砸成了“事故车”。蒋女士提出换一台,但4S店却表示她只能提这一台。

蒋女士这台传祺新车是给父亲买的,因为父亲年纪大了,想换一台新车,孝顺的蒋女士就将两年工作的积蓄拿出来,按揭购买了这台新车,但万万没想到,新车还没提走呢,就变成了事故车,这个消息犹如一闷棍砸到她的头上。

蒋女士找到4S店的负责人刘先生,对方的解释倒是轻描淡写,他表示当天把蒋女士的车放到了车辆存储处,但当天刚好天气特别恶劣,刮风下暴雨,一堵墙刚好塌陷,砸到了蒋女士这台车上。

现在蒋女士的诉求很简单,她就想换一台新车,但刘先生却表示以他的能力是办不到的,因为现在车子已经开票,保险也通过了,等到下个月就开始正常还款了。最终,经过双方的协商,4S店答应免费进行修复,同时赔偿新车的购置税7000元给蒋女士,蒋女士同意了。

从这件事上来看,我认为既是天灾,也是人祸。既然车子放在车辆储存的地方,那说明平时很多新车都放在这里,结果当天赶上恶劣的天气,正好砸到了蒋女士的新车上,无论对于车辆损伤,还是一个兆头,都是不好的。不夸张的说,7000元的赔偿,是远远不够的。

民法典604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具体而言,蒋女士的爱车虽然已经办完了相关手续,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完成交车的手续,如果是办完手续后,车主提出把车放在4S店寄存一天,那这没什么说的,只能车主认倒霉。但手续还没办好,那车子出现的问题,就要由4S店承担了。以目前的情况,显然是属于后者,车主是有理由要求换车的。

有网友说:不应该妥协,要起诉要求4S店退一赔三。

这种观点并不准确,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是完全不符合退一赔三条件的,车辆退一赔三的标准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如果说车子出现事故后,4S店瞒着车主进行维修,然后再交付给车主,这种情况属于欺诈行为。

总的来说,虽然事情已经解决了,但对于车主而言,显然不是一个开心的购物体验,而事情传到了网上,对于4S店也不是一个好的影响,只能说4S店的处理方式,导致的是一个双输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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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3-04-26 07:25

    这也能接受,老百姓太好胡由了。跟他们干到底。

  • 2023-04-25 18:37

    协商有能力多要没能力忍就是这样

杜振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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