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规划厅出台《关于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明确“未建房空的宅基地能否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不动产确权户如何认定”等问题。
1.未建房、空的宅基地要确权登记吗?
本次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范围包括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不包括未建造房屋的宅基地。如空的宅基地需要建房,符合宅基地取得条件的,可经村集体出具权属来源证明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直接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待房子竣工后,才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2.宅基地确权登记中的“户”如何认定?
“户”原则上应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信息为基础,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独立作为“户”在本村申请宅基地确权登记:(1)已婚或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依法继承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未成年人;(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对以上情形之外,确需以“户”申请宅基地的,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公示认定,充分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权。
总结:
空的宅基地不能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需要先去报建,房子竣工后,才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因此大家如果宅基地是空着的话,要重视起来了,尽早把房子建好,把不动产权证书落实好。
一直空在哪里不动,产权是不能得到保障,宅基地是不能继承,只有宅基地上房子是可以继承,继承了房子,根据地随房走原则,才可以办理房地不动产确权登记。
户的认定,关乎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宅基地面积标准的规定,有些大家庭共有一个户口本,但是已经达到分户条件而未分户。
达到分户条件而未分户的情况,在办理确权登记的时候,处理面积超过175平米标准和一户多宅的问题时候,按照“符合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实际使用的宅基地合计没有超过分户后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按照实际使用面积予以确权登记。”规定来处理
啥意思呢,一家7口,一处宅基地260平米,算不算面积超过175平米,如果到达了分户建房条件,可以分成2户,按照实际分户来计算面积的话每户260/2=130平米,没有超过175平米标准。
又如,一家7口,两处宅基地总计260平米,算不算一户多宅,如果到达分户建房条件,可以分成两户,按照实际分户来,也不属于一户多宅情况。
因此大家,在办理农村房地不动产确权登记一定要了解,一户多宅“户”的概念,确权登记分户申请登记程序,当遇到面积超标、一户多宅的时候,从分户申请认定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