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网络证券活动(例如使用互联网作为媒介进行的证券投资咨询活动)合法或非法的界限到底在哪?笔者尝试回答一二。
一、合法证券活动与非法证券活动的绝对界限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合法证券活动与非法证券活动有一条绝对的界限,这条界限就是是否持证。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明确: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必须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本办法第二条所列各种形式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注意,这里用的是必须,说明无论以何种形式(如互联网直播)进行证券、期货投资咨询都必须取得许可资质,否则就是明令禁止的。同时额外指出:无证挂靠也属于禁止范畴,即,如果进行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本人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或具备从业资格但未在挂靠机构专职任职的,均属于未经许可进行证券投资咨询,其行为毫无疑问是违法的。
《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第三条,基本原则,2.坚持源头治理。强化金融业务必须持牌理念,要求网站平台严格落实网上证券业务资质前置审核。对无法提供资质材料的机构和个人,不予开展业务合作,不为其提供任何便利。
综上,通过抖音直播间,无证展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毫无疑问是违法的,典型的如此前抖音大v大蓝,个人抖音账号的永久封停很可能只是对其进行处理的第一步,后续其还将面临进一步行政甚至刑事法律风险。
二、通过网络进行证券投资咨询活动的合规边界探讨
在处置过如大蓝等一批无证主播后,就在这两天,部分头部持证主播的直播间一样遭遇了封停。(持证:指主播本人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且在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机构实际任职)那么,持证主播直播间被封停的原因是什么?他们到底有没有具体的违法或不合规行为呢?
经我个人观察,被封停持证证券咨询类主播在直播时往往有以下情况之一:
① 推荐个股
这类推荐个股可能不是直接在直播中说证券名称或代码,而是用各种暗语、代称来提示个股,比如对讲机(指海能达)、赵子龙(指常山北明)等,这类行为往往会导致观看直播的投资人进行买入操作,形成了类似买卖操作的建议,实质提供了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该行为可能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应当与客户签订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并对协议实行编号管理。
也就是说,在提供实质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投资顾问应当与投资人形成书面协议,方可开始提供投顾服务,而在直播间以推荐个股方式实质展开投顾服务,明显是跳过了这个步骤,合规性存在重大瑕疵。
② 煽动情绪
部分直播间在进行行情解说等的时候,煽动情绪,用类似“直播带货”的方式和语境逻辑,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并通过直播间粉丝传播等乘数效应,放大市场情绪。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应当以行业公认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利用类似“直播带货”类叙事逻辑,煽动市场情绪,明显违反了本条规定。
③ 售卖炒股软件
部分直播间还存在售卖炒股软件的情况,有的还对炒股软件进行分级销售,根据《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四条(二)遵循客户适当性原则,制定了解客户的制度和流程,对“荐股软件”产品进行分类分级,并向客户揭示产品的特点及风险,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三)公平对待客户,不得通过诱导客户升级付费等方式,将相同产品以不同价格销售给不同客户。在持证机构持证主播进行荐股软件销售时,也必须先走投资者适当性流程,而非直接进行叫卖式的售卖。
三、结语
现在是视频直播的时代,证券市场与视频直播互联互通已成定局,但如何合规互联,如何使视频直播不成为搅乱市场的,相信会有新的监管规定进一步出炉。
写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