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次月,你是否能夠领取到“双份”的钱吗?你是否属于退休后领取“双份”钱的人员?下面笔者谈谈个人的粗浅分析与解读。
应该说,在退休后的次月,部分退休人员,具体讲就是属于工人身份的退休人员,他们在退休后的次月,是可以心安理得,合法合规的领取到属于自已的“双份”钱的,这不仅是合乎逻辑关系与惯例做法的,也是符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这是毫无疑义的。
大家知道,在企业单位里,劳动工资是客观存在着“月初资”和“月未资”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发放方式的。这与客观存在干部和工人的不同身份,是脱不了干系的。干部身份实行“月初资”,而工人身份实行“月未资”。这才是造成部分退休人员,也就是工人身份退休人员,他们在退休后的次月,可以拿到“双份”钱的来龙去脉之所在。
不容讳言,所谓的“月初资”,也就是在当月初,发放当月的劳动工资,干部身份人员一般是采用这种工资发放方式的。而“月未资”,是在下月初发放上一个月的劳动工资所得,工人身份人员大多是采取“月末资”的工资发放方式。
很显然,上述两种工资发放方式的客观存在告诉我们:凡在退休前采取“月未资”发放并领取在职工资的人员,也就是工人身份的退休人员,因为他们退休审批的当月,也就是本人的生日当月,他们的工资是在批准退休的次月初发放与领取的。与此同时,本人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应由社保经办部门发给本人当月的基本养老金。这样,工人身份的退休人员,他们在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就可以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拿到“双份”的钱了。即,一份是退休本人上月份,也就是本人生日当月应发放的在职工资,一份是本人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由社保经办部门发给本人的基本养老金。
总之,在退休的次月,部分退休人员,也就是工人身份的退休人员,他们拿上属于自已的“双份”钱,这是不可迴避的,也是合情合理,合规合法的。至于干部身份退休人员,他们因为在职采取“月初资”发放工资,这种工资发放方式,是与社保经办部门从退休后的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的惯例做法,是一脉相承与无缝链接的。因此,他们与“双份”钱无缘,也就顺理成章,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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