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贩子自古以来一直是官府严厉打击的对象,但是,人贩子即使在今天也没有绝迹。
人贩子估计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了!但是关于拐卖儿童妇女的消息一直从未断过。人贩子是一种古老的“偏门行当”。是三六九教的遗毒。
臭名昭著的人贩子自古人人喊打却从未绝迹,应该怎样根治?
人贩子受审
汉代将拐卖行为等同于盗杀伤人、群盗、盗发坟冢等重大罪行,人贩子一旦被抓要被处以磔刑(砍头后并将尸体分裂)。
后世也一直沿用重典惩治人贩子。
唐律规定:“诸略人、略卖人为奴婢者,绞;为部曲者,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徒三年。
《元史·刑法志》载:官民人等“但犯强窃盗贼,伪造宝钞,略卖人口,发冢放火,犯奸及诸死罪”。
臭名昭著的人贩子自古人人喊打却从未绝迹,应该怎样根治?
受害家人
被拐卖的妇女被卖到青楼,卖给别人做生育工具;被拐卖的小孩,有的被卖给乞丐,挖掉眼睛,挑断了手筋、脚筋,弄成驼背,跪在街头讨钱。
拐卖一人就是破坏一家乃至多家人的家庭幸福,带来永不磨灭的伤害。
臭名昭著的人贩子自古人人喊打却从未绝迹,应该怎样根治?
判刑
有人认为:人贩子枪毙不足以平民愤,估计生吞活剥,千刀万剐也有人拍手称快!您认同这个观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