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莹莹是一名大学生,为了体验生活,领悟社会的人情世故,决定摆一个流动的小吃摊儿。可她万万没想到,摆个小吃摊还上了一堂课!为了把生意做好,韩莹莹专门到培训学校里,学习了做小吃的技术,准备在社会上大干一番。这个学期的生活费,也就不用跟家里张口了。选择摆摊的位置时,韩莹莹可谓是绞尽了脑汁。既要要求人流量大,又要符合周围顾客的需求。韩莹莹挑来挑去,决定把小吃摊儿,摆在了一家生意红火的店铺门口。还傻傻地认为,这样就可以带动消费了。选好位置后,韩莹莹和同学就拉着小吃车,来到了这家店的门口。她们麻利地摆上桌子,清洗好菜品,熟练地招呼过往的行人。可能是韩莹莹早就有摆小吃摊的经验,她摆起摊来另辟蹊径,想尽办法吸引人来购买。摊上来了大老爷们儿后,韩莹莹就捏着嗓子,甜甜地叫着大哥,招呼他入座吃小吃。大老爷们抵抗不住诱惑,被她叫得云里雾里,不知所以。乖乖地拿钱出来吃小吃,吃了个大饱肚子,还舍不得离去。要是来了小朋友后,韩莹莹就换了一副面孔,不再捏着嗓子说话,而是以十分温柔的语气,招呼小朋友入座。小朋友喜欢温柔的大姐姐,自然也要尝一尝美味的小吃了。韩莹莹摆摊的位置,是在一家生意红火的店门口。店家看到韩莹莹这种营销方式后,不免感到自愧不如,甚至是萌生了嫉妒的心。店家亲眼看着,准备来自家的顾客,纷纷都去韩莹莹的小吃摊上,心中又气又急。店家时不时地在窗户前面打转,看着韩莹莹生意红火,决定要把她们轰走。韩莹莹生意做得好,还幻想着可以发大财。可是,店家却带着几个男人出来,上手就把韩莹莹的桌子搬走了,只留下韩莹莹一脸吃惊的表情。随后,韩莹莹还是反应了过来,急忙拦住了店家,质问为何要拆她摊子?店家告诉她:你摆摊的位置,在我家的店门口,弄得到处都是垃圾。我家的顾客,都跑到你那里去了。这个地方是我花2000万元买下来的,怎容许你在这里兴风作浪!可是,韩莹莹立马没有理解过来,她说明明附近也有其他人摆摊,你为何只轰走我呀?难道你轰走人,也是看软柿子捏的吗!更何况我在公共的区域摆摊,和你有啥关系!听到韩莹莹犟嘴,店家心中更生气了。店家招呼出身边的人,要强拆她的摊子。韩莹莹看人多势众,立马闭住了嘴,再也不敢有反对言语了。强拆完摊子后,可算解决了个心头大患,店家回店里坐着喝茶了。事后,韩莹莹将此事爆料在了网络中,让网友给评评理,引起了众多网友的热议。有的网友表示,店家没有权利拆摊子,店门口是公共的区域,韩莹莹自然是可以摆摊的。而有的网友则说,韩莹莹还是涉世未深,在人家的店门口摆摊,岂不是要跟人家抢生意,做人不能只顾自己得意。1、韩莹莹在店家门口摆摊,抢店家生意,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店家的生意火爆,是人家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人脉,韩莹莹不能另辟蹊径做生意。韩莹莹在店家门口卖小吃,抢走了店家的顾客,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规定,是违背公俗良序行为,法律不予支持。2、韩莹莹把垃圾扔满地,有关部门可要求其承担行政处罚。《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韩莹莹做小吃生意时,没有注意小吃摊上的竹签、塑料袋等,需要放置到垃圾桶中。韩莹莹把垃圾扔的满地都是,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韩莹莹要在大众面前道歉,及时把垃圾放到专门的垃圾箱中回收处理。3、韩莹莹在公共区域摆地摊,需要办理审批手续。《城市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出店经营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确需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或者临时摆摊设点、堆放物料,必须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韩莹莹所摆的地摊,属于流动性的。她看好位置后,就决定摆摊设点,出店经营。可是,我国的城市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任何人在公共场所摆地摊时,需要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可见韩莹莹忽视了重要的一点,韩莹莹就不能发表,其他人在附近摆地摊,为何不允许我摆的言论。如果商家告她乱摆地摊,一告一个准,韩莹莹将会面临着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此您怎么看?留言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