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色骗财的朱主任是累犯!江西男子用转运贴符骗3名女子被起诉

大风文字 2021-09-05 19:00:53

9月4日,媒体披露了发生在江西赣州市的一起招摇撞骗案。男子朱某谎称自己是“某机关单位主任”,可以帮人“运作”打赢官司、办理公租房、介绍工作等,多次骗财骗色,骗取3名被害人14000余元。近日,当地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对朱某提起公诉。。

年轻的严女士感觉工作不顺利,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某机关单位主任”朱某。朱某表示自己人脉广,打官司,找工作,办理公租房等业务,统统都能搞掂。严女士称自己当时的感情、生活、工作都很不顺利,急需转运。朱某说可以帮严女士提供“转运贴符”。他邀请严女士到宾馆开房帮她转运。在宾馆期间,朱某诱骗严女士与其发生性关系多次。

为了让朱某帮自己找一份更好的工作,严女士前后转了8000多元给他疏通关系。事实上,朱某不仅搭着严女士一条线,还搭着另外两位女士。朱某以懂算命,会看风水,先后以办理公租房,帮忙找工作为由, 对另两名女子行骗。朱某被罪行被揭露后,严女士才知道,神通广大的朱某不但不是公务人员,其实他是一名累犯。 2012年朱某因犯招摇撞骗罪,被处有期徒刑4年。出狱不满5年,又开始行骗,这次朱某还是被检察院以招摇撞骗罪提起公诉。

一般的骗色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是一旦涉及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骗色时,将构成犯罪,即招摇撞骗罪。

朱某的骗色行为不仅仅涉嫌招摇撞骗罪,还涉嫌强奸罪。有人说严女士与朱某之间是两情相悦发生的关系,严女士是因为相信朱某是主任的缘故才与之自愿发生性关系,何来强奸之说?

其实,朱某说可以帮严女士算命,帮严女士提供“转运贴符”,这是一种封建迷信行为。朱某违背严女士的意志,利用迷信手段,使之在不能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情况下,与自己发生关系,应构成强奸罪。

朱某在2016年被执行刑事处罚完毕后,5年内再次对严女士等多名女性行骗,属于“累犯”情节,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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