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视3·15特别报道《网红奶茶店背后的秘密》,曝光了沪上阿姨武汉汉口城市广场店店员用过保质期食材制作奶茶,并篡改效期标签的问题。3月14下午,沪上阿姨武汉汉口城市广场店店员表示,涉事的两名员工已经离职。“那个门店是新开的,当时没有店长,所以两位员工比较随心所欲。”该品牌督导也赶到现场,表示核实后,将从严处理。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正值315之际,我将从法律定性、责任剖析、行业反思、消费者维权4方面深度解析次事件:
从“沪上阿姨”食安事件看连锁加盟模式下的企业责任与监管挑战
——以法律之名捍卫“舌尖安全”
2025年3月14日,“沪上阿姨”武汉某加盟店因使用过期原料、篡改效期标签被立案调查,引发社会对奶茶行业食品安全监管的强烈关注。作为执业律师,笔者认为,此案不仅暴露部分餐饮企业漠视法律底线,更折射出连锁加盟模式下企业责任体系的系统性漏洞,亟需法律、监管与行业的协同治理。
一、法律定性:触碰食品安全“高压线”涉事门店的行为已明确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及第五十四条“不得伪造、篡改食品标签”的规定,构成“经营标注虚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监管部门可对涉事主体处以货值金额10倍以上罚款,若查实存在主观恶意,还可能面临刑事立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律师观点:本案中,店员撕毁原标签并伪造新标签的行为,足以证明违法行为的故意性,而“总部监管缺位导致员工随意操作”的抗辩理由,难以成为企业免责依据。
二、责任剖析:加盟模式不是企业“免责金牌”总部责任:供应链监管与加盟商培训双重失职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品牌方需对加盟商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包括原料采购、操作规范等培训。而“沪上阿姨”涉事门店员工称“新店无店长管理”,暴露出总部对加盟店日常运营的失控。若查证总部未建立过期原料回收制度或默许篡改标签,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违法主体。
加盟商责任:独立经营不意味法律豁免
加盟商作为独立法人,需自行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但根据司法实践,若消费者因食安问题起诉,品牌方往往因未能有效履行督导义务而被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参考2023年某奶茶品牌加盟店过期原料案判决)。
律师警示:品牌方切勿将“加盟合同”视为风险隔离墙,法律对连锁企业的责任认定正趋向穿透式追责。
三、行业反思:食安治理需构建“法律+技术”双防线法律层面:强化对连锁品牌的问责力度
现行《食品安全法》对品牌方的责任界定模糊,建议修订时增加“品牌方对加盟店食安问题负有举证倒置责任”条款,即品牌方需自证已尽到督导义务,否则推定存在过错。
技术层面:用数字化堵住管理漏洞
涉事门店篡改标签的行为,暴露出传统纸质标签的监管缺陷。建议企业引入区块链溯源系统,实现原料采购、效期管理、报废记录全流程上链,杜绝人为篡改空间。
四、消费者维权建议:留存证据,依法主张权利民事索赔
消费者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若食用后出现健康损害,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提起侵权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
行政举报
通过12315平台提交消费记录、问题食品照片等证据,推动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形成个案处理与行业整治的联动效应。
五、结语:以严法重典筑牢食安底线“沪上阿姨”事件再次敲响警钟:食品安全没有“加盟”与“直营”之分,唯有企业敬畏法律、监管织密制度、消费者积极监督,才能让“网红经济”走出“重营销、轻品质”的畸形发展逻辑。作为法律从业者,我们呼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让每一杯奶茶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
(本文作者:李肖峰律师,执业于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专注行政争议、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