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31号那天,张女士开着自己的奔驰EQS450+在高速上正常行驶,结果莫名被别人追尾了,交警一来就定了对方全责,幸好她只是轻微擦伤,没出大事。可后续的理赔事儿,真是让她越想越气——这车是她花67万买的试驾车,今年3月投保车损险时保额还定了52万,现在4S店说维修费得53万,基本等于报废,可对方的中国人保却只肯赔24万。 理由特别牵强,说她这台车因为从4S店过户到个人名下,就算“二手车”了,理赔得按二手车市场价来,还特意强调“保额不是最终赔额”。张女士没办法,又找自己投保的太平洋保险申请代位追偿,结果也被拒了,理由是怕超额赔付追不回来。 这事儿一曝光,网友直接炸了锅,“52万保额只赔24万”的落差也太离谱了,大家都吐槽保险公司投保时恨不得把保额吹上天,理赔时就玩文字游戏,这“双标”操作实在让人寒心。而且大家还发现,试驾车只要一过户就算二手车,这居然是行业里默认的潜规则,不少人都质疑:就因为过了次户,哪怕车没怎么开、损耗小,也得按二手车贬值算吗?这定义也太不合理了。 律师后来也出来说话了,说保险公司按“二手车”定性和按市场价赔付,从法律上来说是符合规定的,毕竟《保险法》里有“损失填补原则”,不能让车主获利。但合法不代表合理啊,张女士花近70万买车、按52万保额交保费,结果出事只赔零头,这实在说不过去,建议她让保险公司拿出详细的评估报告,不行就找第三方机构重新鉴定。现在车险该不该按市值赔都冲上热搜了,大家争论的核心就是:投保时按高价值算保费,理赔时就按低价算市值,这对车主也太不公平了。 我觉得这事儿里保险公司确实有点“店大欺客”的意思,投保时不把“保额≠赔额”“二手车认定标准”这些关键信息说清楚,等出事了才拿条款当挡箭牌,换谁都得气。而且试驾车这种特殊情况,不能简单按普通二手车来定价值,毕竟车主花的钱接近新车价,使用时间也短。真心希望监管能管管这种乱象,要么让保险条款更透明,要么建立更合理的车辆价值评估体系,别再让车主投保时放心,理赔时寒心了。


用户17xxx04
车主傻啊 既然修要50多万 那就让他修
菜ゞ尐白 回复 11-21 13:12
[哭着笑]但是的也可要求修复!毕竟的这种事情是车主的事[哭着笑][哭着笑]还是责任车主的事[哭着笑][哭着笑][哭着笑]
米兰小铁匠 回复 11-21 17:13
然后走报废流程,推全损啊,所以保险公司不按保额赔就是扯蛋。
硅胶橡胶
保险买前啥都赔,买完这也不赔那也不赔,为啥保费还那么贵?
用户18xxx16
当然是保额不等于赔额了。 你的损失有多大,他赔多少钱,但是最大不能超过保额。
弗拉基秘银 回复 11-21 11:39
全损就应该是按保额赔啊
灰狼阿土 回复 11-21 11:15
中国也一样,车主获得的赔偿金额,不能超过车本身的价值。
用户84xxx99
买保险的时候是按52w买的保费呀,就是钱收多了,赔又赔少了,玩的挺6
漂流木 回复 11-21 09:46
所以得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要说法,对方保险公司没毛病。
装神弄鬼 回复 11-21 09:28
Eps 车主保险公司不应该按车主买车险时车子保额为车主代位追偿吗?
你卖我买nnn
所以说人保的车险太坑啦。
灰狼阿土 回复 11-21 11:17
和人保有半毛钱的关系,明显是这女的准备骗保,找关系买了高额车损。然而保险公司识破了她的诡计。
漂流木 回复 11-21 09:06
这个跟人保坑没关系。是对方自己的问题。市值25w的车车损险买50w,把人当冤大头。
用户16xxx78
头一次听说车险赔偿不看定损看几手车的!中国保险一切皆有可能![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用户16xxx78 回复 11-21 14:05
只要有国家认定的定损机构定损你认不认算个啥?[笑着哭]
漂流木 回复 用户16xxx78 11-21 15:14
你以为啊,定价超过总价值,合同法都规定可以无效。
用户10xxx46
对方的中国人 是啥意思? 带节奏吗?
永远向前 回复 11-21 08:54
夹头看见什么都敏感。
原来昵称可以改啊 回复 11-21 10:20
人呆[哭笑不得]
草原葬沙
车值24万为什么要按52万收保费?
灰狼阿土 回复 11-21 11:18
想骗保,肯定是找关系了。
弗拉基秘银 回复 灰狼阿土 11-21 11:41
鬼嘞,我车马上要买第四年的保险了,他们保险公司自己给我按保额十八万报价,实际上到市面上我车估计八万都不值了。
这儿有鱼
你品,你细品:幸好她只是轻微擦伤,没出大事。可后续的理赔事儿,真是让她越想越气——这车是她花67万买的试驾车,今年3月投保车损险时保额还定了52万,现在4S店说维修费得53万,基本等于报废,可对方的中国人保却只肯赔24万。
用户17xxx38
杀
用户10xxx32
中国的企业就是不要脸的!
用户66xxx46
按二手车处理无可厚非,但保险公司车损险就应该按二手车价值收保费。
用户10xxx30
说了半天没说到根上。这人把二手车当新车买来了,还一直以为是新车开着,还想按新车索赔。几十万的差价实际上是便宜4S了。
河
对方全责按对方保险公司评估价格理赔,自己全责按车损险保额理赔
感觉身体被掏空了
矛盾点是对方保险公司认定这车残值很低,这怎么破?。。。对方保险公司拒赔,怎么办??打银监局投诉?
灰狼阿土 回复 11-21 11:20
她自己的保险公司也认为车值只有25万左右。
xiangy
这就是耍流氓
胖幺妹和她的大怪兽
收的保费高,赔付低,是否存在虚标保费的情况?既然是赔付损失,财物损失定价是24万,那么52万保费又是怎么计算的?
比黎吧啦
自己保险公司耍流氓,跟对方保险公司没关系。你这高额保费又不是它收的
common carp
什么叫做“从4s店过户给车主”,车主买的不是新车,而是4s店已经上过牌的车?
common carp 回复 河马 11-21 13:30
那保险说这是二手车,没毛病啊。
河马 回复 11-21 11:35
试驾车,你说最开始属于谁?
从文明到野蛮
既然保额写到合同里了,并且已生效。说明保险公司是认可了车的价值。可以起诉保险公司。什么二手一手。找个厉害的律师弄他
墨子良
67万什么时候买的?如果买了七八年了,的确只值24万
用户14xxx27
保险赔不了的,找车主,驾驶员连带赔偿呗[滑稽笑]
用户10xxx39
保险单上有预估车价
地狱雷光杨永信
怎么赔不了解,但试驾车肯定是二手车啊?
多啦A梦
人保就不能买!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月半弯
追个尾修理费都要53万?你是屁股追进嘴里了吗
阿拉丢了
修车
左右
就在4s店修好为止
梦缘
轻微擦伤
凉冰
轻微擦伤,维修费53万?
用户10xxx77 回复 11-21 13:17
人轻微擦伤,车重伤icu抢救中
凉冰 回复 用户10xxx77 11-21 13:20
可能我没说明白,人就轻微擦伤,车就报废了?这车质量这么好的么?
lang_yong1318
涉嫌合同诈骗
一棹烟波
理论上说,试驾车如果上牌了再过户个个人确实算二手的。再说了,电车本来就不保值,何宽还是杂牌的[doge][doge][doge][doge]
晓哪个晓
这个赔一辆车况相当的车不就可以了吗?赔付的车保险公司出费用让原厂延保一段时间,这样大家就都可以接受了吧
菜ゞ尐白
[哭着笑]这是保险公司坑人丫!
秋天到锡总笑
菜刀向二手保险公司砍去,不是新成立的公司就必须死去。
zhanghegang
保险就是?
用户10xxx03
既然全损赔付那么低,那就让4S点按照52万修,随便他怎么修,反正给个能开的车不好么?到时候看是保险公司亏还是你亏
灰狼阿土 回复 11-21 11:18
那完蛋了,车主自己付差价,打官司都要不回来。
老猫zdt
保险公司的价值就在于此。
lifeihit
到底谁追尾谁
灰狼阿土
太平洋定的24万保额和人保有啥关系?
脚踢杠精
那就让对方修呗
丰收之王
就是没有诚信,到处都是坑!
大红豆
追尾追成全损,人轻微擦伤[点赞]
人道洛阳花似锦
太平洋是吧,知道了
浩哥
编的文章呗,打银保监电话问问呗
茅哥
修车五十多万也叫轻微擦伤?
米饭
4s店和保险都串一起,你以为4s全开保养挣钱?它们还有很大一块来自保险
静静的看你001
对方全责,那就是对方和他的保险公司的事了,跟你买保险时的投保额有什么关系?你只要求对方必须把车修好,超出保险公司赔付的由车主赔,然后他和保险公司之间打官司去
Smallyong
几十年前,我们就知道保险公司是骗子,不然办公大厦工资奖金从何而来!
David fish
杂牌奔驰电车[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leslie
那就交给造事方修好
yaorenzi
67万买的车,被追尾要53万来修,开什么玩笑
超哥
如果修理金额超过投保金额的80%就可以认定全损报废了啊
用户28xxx77 回复 11-21 09:21
就是走的全损,对方保险认定24万,车主不满意想让自己的保险公司走代位追偿。她自己的保险公司认定车辆价值也是24万要不回来52万,所以拒绝代位
漂流木 回复 11-21 09:10
就是走全损了,对方保险公司要定值。这个整车估值市值就24w,所以对方保险公司赔付24w。
用户18xxx16
有点保险公司实际是有17
随缘
编的故事?
柔石!
平安是福
漂流木
EQS450早停产了。按市场二手车市值就只有25w上下。 你保再高额度,找你自己的保险公司赔付。 对方保险公司只按市值赔付也没什么问题。
风轻云淡
保险公司都是合法的黑涩会,你惹得起?
心境平和
被追偿是可以拒绝的吗?那交的保费干什么?关键你买个杂牌电动车还花这么多钱,不是有病吗
乀詂
那就修吧
用户84xxx18
对方全责,就是对方的强制险出,强制险不够第三者险出呀,第三者险不够对方自己掏腰包。和你自已车的车损险有啥关系?对方全责和你车损险有关系吗?这不是在胡说八道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