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讲了一起患者败诉的医疗纠纷,有兴趣的可以自己看看。
里面讲到,患者家属起诉医院的理由之一是,医院120急救人员当时不愿协助抬老人下楼、延误了救治时间。
其实关于120医生应不应该抬病人一直存在争议,医生有医生的理,病人有病人的理,那么,到底应该吗?
说应不应该不确切,从感情上和道德上讲,当然是应该的,助人为乐是所有人的美德,更何况是医生?但是从义务上讲,抬病人不是医生的义务,这点非常明确。
120常规需要配置担架员,只不过很多救护车上不配置,为什么不配置?因为成本。既然没有担架员,直面患者和家属的医生不得不承担起担架员的活儿。
从来没人规定医生要抬病人,医生却只能抬病人,这就是现实。
现实是现实,真要上纲上线,医生不抬病人并不违反岗位职责。
不能把配置不全的责任推给医生。
说完了职责,我们再看看道德。
道德是什么呢?
用句不太确切的话形容,“帮你是人情、不帮你是本分”,一个人首先要守好自己的本分,本分之上的“帮你”是更高的要求,是素质、是修养。
对于医生,“抬”不是本分,对于患者家属,“抬”却是扎扎实实的本分,自己的亲人自己不出手,说得过去吗?
有人说家属不知道怎么抬病人,这种情况无疑存在,不过有医生在旁边指导,即使不知道也能做好,一般医生搬运特殊病人还需要专科医生指导呢!这不是问题,关键在于做不做。
所以,在本例纠纷中,医生监测病人平稳,等家属到来再一起抬病人并没错。
当然,紧急救治除外,抢救生命永远是第一位的。
跳出本例纠纷,近似“抬病人”的事情在医院不少见,很多家属把病人送到医院就万事大吉,医疗工作不用说,医疗以外的林林总总也都成了医生的事,恨不得衣食住行医生全包,家属背着手在旁边指挥就好。
也不是指挥,说大呼小叫更合适。
“不专业”是所有这类家属最常用的理由,但别忘了,医生不是“专业”于医院里的一切,医生只“专业”于“医”。
有人说,不是还有护士吗?
近年来“无陪护”像是一种潮流,推出的医院也上过头条,我觉得真不值得骄傲。
无陪护好不好?
肯定好。
毕竟医护工作的场所就是医院,家属的工作场所哪都有,病人住院时间长一点儿就影响家属上班,同样是打工仔,都不容易,医护理解家属,把病人交给医护,以及护工,并无不可。
问题是,家属得付钱啊,或者说,医院得给医护钱啊!
待遇上去了,医护兼职保姆都行,你不能让医护除了干医疗的活儿,还得干保姆的活儿,拿的却只是医疗的钱,还没有人家专职保姆高。
这叫什么事?
这不就像前面说的120嘛,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不假,就是不配担架员,也不给医生额外的、担架员的工资,抬不抬你医生自己看着办。
“医护是服务员”的理念随着医疗市场化已经潜移默化地在社会中形成,难道医护服务员化以后,还要保姆化?
确实说得完全正确[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