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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护理照料假,听说过,没见过。
杭州似乎要动真格了,8月29日,《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提请审议,条例草案提出的“子女护理照料假”,将会在市人大审议环节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
虽然河南、湖北、福建等地已经出台过子女护理假的相关政策,浙江在这个领域还是空白。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提及:“赡养人及其配偶和家庭其他成员应当在生活上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老年人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赡养人应当承担护理的责任;赡养人本人护理有困难的,应当请人代为护理。”也就是说,赡养及护理老人是责任和义务,要假,没有。
民声民意对此屡有呼唤。无论是老百姓的日常议论,还是省两会、杭州市两会期间,都有针对对“子女护理假”或者“独生子女护理假”的声音。截至2018年底,全杭州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22.5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14.14%,从国际老龄化率标准来看,已经进入深度老龄化。其中80岁以上、失能及半失能老人比例达到21.8%,护理需求更加突出。独生子女政策造成的4+2+1式家庭数量庞大,没有政策支持,履行护理责任对独生子女来说,恐怕有心无力。
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数近2.5亿人,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不久前,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的通知》,以回应对专业的医疗护理和照护服务有庞大而刚性的需求。然而不管是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和居家护理,都离不开子女这一角色的参与。对于突发急症或者陪伴照料,一年5到10天的假,真心不算多。
有了假就行了?去年,最早出台护理假的河南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将独生子女护理假从原来的“不超过二十日”改为“不少于二十日”,力度之大被不少人点赞。但媒体调查发现,该政策在河南实施两年多以来,由于缺乏激励与监督,能带薪享受护理假的职工并不多。
在资强劳弱的前提下,没有强有力的政策法规推进落实,护理假也只能是看上去很美。不同数据表明,国民带薪休假执行情况一直不容乐观。用人单位有一万种办法,让员工主动放弃带薪休假,从而减少由此带来的损失。举个最简单地例子:带薪带的是底薪还是全薪?如何验证此薪即彼薪?
护理假在制定和施行过程中应该将此类因素纳入考虑,从根子上杜绝护理假很假的情形发生。除了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执法部门等综合力量的加入,用监督来保证执行,还要在奖励上下下功夫。对执行情况好的用工单位,在税费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尽量分摊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并且,在全社会弘扬一种护理假的社会氛围,也很有必要。
“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不止是一种煽情,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场景。护理假这个看上去有些专业的名词,与每个人都有关系。日本著名电影《楢山节考》中,老人到了一定年纪,就要被子女背上山饿死,以缓解生存资源紧张。残酷的传说,就像文明社会投向荒蛮社会的惊悚一瞥。养老敬老,是人区别与动物的证据,也是我们为自己创造的善意归宿。如何让这个归宿更触手可及,值得更多的思考。
浙江新闻“弄潮号”,评论员 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