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4月28日,香港工商日报刊发一篇对李小龙的报道,那时的他,在香港还不广为人知。

文章是由江紫薇写的,文中说道:
她(他)在茶座和几位刚从美国回来的娱乐圈人士闲谈,谈到美国和香港的娱乐市场,及由港赴美国的前娱乐圈人士状况,有的在等待拍戏,有的早已转行到餐馆里工作了。
后来,其中一位说道:“最使人称赞的,应该首推李小龙,他不但出尽风头,更为中国人争一面子。”
作者关心地问:“他在该地如何?”
因为作者对和李小龙很熟悉,在李小龙小时候跟他父亲去片场玩时,就认识了,知道他作为童星拍过不少电影,也知道李小龙后来去了美国读书。还知道两年半前,他带妻子回港参加父亲的葬礼。

但也很显然,她(他)对李小龙在美国的情况不熟悉。
那位接着介绍李小龙:“他以自己悉心创造的一种拳道,在美国设馆授徒,求教于门下者,中国人固不少,美国人也很多,而他收费最昂,每小时是美金27至50元,并且,他还要严格挑选的。”
作者好像也记了起来,问:“听说,他似乎还在美国拍片的,是吗?”
那位接着说:“是香港电视译名为青蜂侠的片集,在这些片集中,他饰演青蜂侠的助手嘉杜,这是一套以动作取胜的侦探。所以由李小龙饰演,主要原因便是对他的武功重视,外国人士对他甚为崇拜,而他在每次演出,都很精彩地介绍他的拳术。”
这时作者又想起了,当时正由香港电视公司每星期六晚上8点都在播映这部电视剧。
于是作者不由想到,李小龙有如此本领,而现在大拍武侠片的香港,理想人才非常缺乏,王羽、罗列等人都成了抢手货。真正懂得武功,而对演技又有相当造诣的李小龙,如果在香港的话,相信会更受欢迎了。

——应该说这位作者还是很有见地的,时隔没几年,李小龙不就来到香港拍电影了么?
这恐怕是早期,一些对李小龙熟悉的人,对他的认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