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偶尔看到了这位叫网友对我的反驳,为了正本清源,说明剥削是否存在,这种辩论是有益的,因为这涉及到我们所有人对血汗工厂现象所持的立场,澄清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中,剥削是否是仁道的这一大是大非的问题,所以我对子云经纬对我的反驳进行了反反驳,下面就让大家看一下结果:
子云经纬说:
这是一位作者(董小华)为了说明剩余价值和剥削的存在,打的一个比方。
其实,这个比方不仅不能说明剩余价值和剥削的存在,恰好可以用来说明剩余价值和剥削的不存在。
工人用50块钱的钢材,20块钱的水电燃油,生产出来的螺丝卖了100块钱,去掉70块钱以后的30块钱,工人能不能全部拿走?
显然是不能的!
为啥?
很简单,如果工人全部都拿走了,老张也就白忙乎了,他提供的厂房和设备,提供的这70块钱的资金和管理,以及产品的销售,等等,没有体现出一分钱的价值(这里还没有涉及到老张要依法纳的税和要承担的潜在的经营风险)。
这样的话,老张还会办这个厂吗?还会有扩大生产规模的想法和积极性吗?
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卖出螺丝所得到的这30块钱,不是工人单独创造出来的,是工人跟老张共同合作的结果,老张拿这15块钱是合情合理,同时也是合法的,这15块钱既不是所谓的剩余价值,老张拿这15块钱也不是剥削行为。
当然,这里有一个问题是有讨论空间的,也就是说,这30块钱各拿多少才是合理的,这就涉及到工人的工资怎么定的问题了,这个工人说了不算,老张说了也不算,是受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和制约的,但还是存在着一个客观标准的,也就是双方都能够接受,有一方接受不了,这个合作也合作不成。
我又说了:如果老张这个厂是国有的,同样的道理,这15块钱也要归国家所有。
有人留言就说了:归国家了,和归老张个人了,这是大不一样的。归了国家以后,国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搞了国家建设。这个不假,但对于工人来说,他们的实际消费能力仍然是15块钱,结果都是一样的。
其实,这样留言说的人有些抬杠了,按照这样的想法,那我们连一家民营企业也不会有了。
这样来看,在当今时代,有关的剩余价值和剥削的理论有没有道理,还成立不成立,是不是值得我们认真的琢磨琢磨了?
老张为了得到更多个15块钱,他就有了积极性,力争扩大生产规模,会招更多的工人合作,他的钱就会越来越多,这就容易给人造成一个假象:他的财富是通过剥削得到的,事实上不是这么回事儿。
我们有越来越健全的法律,监管也越来越到位了,任何的“血汗工厂”和不法行为,都将受到严惩而最终破产倒闭,经营不下去的。
★我的反驳:
1、你看哪个国企通过克扣工人工资来完成上缴利润了?
2、你说的再花,也抹杀不掉老张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事实。工人付出30元钱的劳动,却只拿到15元,这难道不是被剥削剩余价值吗?老张把自己经营不善的风险转嫁给工人,换你是工人,你乐意吗?
子云经纬答到:
董女士,你应该懂得,这三十元的价值可不仅仅是工人的劳动创造的,老张提供了创造这三十元价值的一切可能的条件,说简单点,如果没有老张这个厂子,工人连打工的地方都没有,何来三十元的价值!
说到底,咱们的分歧还是在对剩余价值理论的认识上的分歧,在我看来,这个理论是解释不了现如今的实际情况的(这也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是这样)。
在我看来,很简单,这三十元的价值分配大致就三个去处:工人所得,国家税收,老张所得。
我的这点文字,仅仅是跟您探讨,没有任何恶意,我倒是很反感有些反驳你的人表现出来的粗俗。
您给我的文章点的赞,让我对您顿生敬意,谢谢了。
我会继续拜读您的新作品,有不同看法的时候,可能还会跟您探讨。
任何观点和看法都不怕探讨。
建议您也多看看跟您观点不一样的文章,开阔一下眼界,我们都站在井上看世界。
★我的反驳:
1、你打了这么多字,却没有看明白一个前提,我这个比方的前提是,工人劳动价值就是值30元钱,这30元钱本身就是应该由老张支行给工人的劳动报酬。而在工人所生产的产品仅卖出30元的时候,这个无利可图的结果不是工人劳动的过错,而是老张经营不善所造成的,这个由他个人原因产生的结果,却被老张转嫁于工人的身上,老张通过克扣工人劳动报酬的一半,来让自己由赔变赚,这难道不是剥削吗?你的认知太小儿科了。
2、按你的意思?如果黄世仁借给杨白劳高利贷,黄世仁索债时,杨白劳还要对黄世仁感恩戴德了?那你解释一下,为什么国家会打击断头贷?
子云经纬辩解到:
这是哪跟哪呀,朋友,这是不挨边的事儿,好吗!杨白劳是没办法,那是旧中国,现在,放高利贷是违法的,国家是不允许的,所以国家要打击,要治理,包括高息集资都是不行的。这跟投资办企业粘的上边吗?快别这么辩论了,这是要被人笑话的。如果你同意的话,我把你的辩论在网上让人们评论评论,看看大家伙有怎样的看法。放心,在没得到你的允许之前,我不会这么做的。
★我的反驳:
1、我做人一向光明磊落,你公布任何与这个话题有关的评论我都不反对,我会一一进行归谬,不为别的,只为让为剥削唱赞歌的人尴尬露怯,所以你就公布吧,多多益善。
2、我用杨白劳打比方,目的是向你说明,你的剥削有理的言论是站不住脚的。你不清楚的是,中国的血汗工厂就是这样剥削工人的,没有哪个在血汗工厂被剥削的工人,还要对噬血的资本家感恩戴德的,只看到他们的倾诉和愤怒!
所以你的所谓“任何的“血汗工厂”和不法行为,都将受到严惩而最终破产倒闭,经营不下去的。”之言是没有公信力的,因为你这只是在给在血汗工厂工作的工人画大饼而已。我方才还在抖音上看到年终讨薪的工人被众多保安围困的视频,这说明的血汗工厂的资本家对法律是高度漠视的。
至此,子云经纬还没有回复,如果他又有什么辩解的,欢迎他到帖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