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确立的授田制不是土地私有制

向雪评国际 2024-02-21 05:46:14

传统观点认为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私有土地合法化,私人正式取得了政府认可的土地所有权。”

然而新编的高中历史教科书,却没有采用这一传统的表述,而是改为:“‘废井田,开阡陌’,授田于百姓。”

这一表述实则是告诉我们商鞅变法确立的是授田制。这是因为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在新出简牍材料的启发和支撑下,研究者普遍认为战国时期存在着国家授田制度,即由国家授予农民一定数量土地的制度。

授田制是土地私有制吗?

显然不是,有许多研究者指出,从七八十年代出土的文物来看,秦是实行严格的国家授地制,有很严格的土地国有制。

但授田制的执行,在正常情况下,需要许多条件支撑。首先是可能达到的管理能力与管理者的素质,能不能切实做到令行禁止,秉公办事,何况幅员辽阔之后,这更是个大难题。第二,必须按期授田,长期有田可授。这在地多人少的情况下容易实行,旷日持久,能不能长期坚持下去?也必须打上大问号。

因此,到秦始皇统一全国后,“令黔首自实田” ,授田制终被废除, 土地私有制才算最终确立, 从此土地买卖和兼并也就频繁起来了。

0 阅读:1

向雪评国际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