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恭王朱宠涭:因为《明实录》的误记,而被剥夺嫡长子身份的贤王

钱越说史 2023-02-09 09:07:25

正德九年(1516年),湖广荆州府爆出一桩奇闻,辽王府的良田竟然被枝江千户所军余谢么儿所侵占。在人们印象中,大明宗室就是一群虎狼之辈,能忍着不去侵犯他人的利益,可称一句贤良。一个没有任何官身的小小军余,何德何能敢虎口夺食?可如此魔幻的事的的确确发生了。经过核实,谢幺儿共侵占良田十三多顷,其中四顷多,也就是四百多亩,本属于辽王府所有。户部提议本属辽王府的归还王府,其余良田分给无田军余佃种。明武宗从之。

“(十二月)丙辰……户部覆议:‘湖广枝江千户所军余谢么儿,侵占杨林湖等处田十三顷有奇。旧属辽府者,请仍给本府管业。其余田九顷,拨给本屯无田军余佃种。’从之。”(《明武宗实录》)

时任辽王朱宠涭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为何会让一个军余成功侵占王府利益?

身份疑云

朱宠涭(音shou),生于成化八年(1472),为辽惠王朱恩鑙嫡子,生母辽惠王妃张氏。关于朱宠涭究竟是朱恩鑙的第几子,史籍有不同记载。

“弘治五年……恩鑡等愈怨,谋杀王。朝廷遣官按实,幽恩鑡等凤阳,谪戍其党有差。恩鑙阴使送者刑梏之,毙八十余人。不数日,世子暴卒。八年,恩鑙疽发背薨。子恭王宠涭嗣。”(《明史·列传第五》)

以上是《明史·辽王传》中对宗室谋害辽王事件的记载,从表述可以看出,辽世子、也即朱恩鑙的嫡长子,在其私自杖毙八十余人不久暴毙。所以袭爵的朱宠涭不是嫡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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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代史学家王世贞在其《弇山堂别集》中,称朱宠涭为朱恩鑙的嫡长子,然而记载此事的《同姓诸王表》存在不小的问题。朱恩鑙因为是嫡次子,故在胞兄辽世孙朱恩鏋(音man)去世后,直接由镇国将军晋封辽世子,没有受封过郡王,但《弇山堂别集》称其曾受封为申泽王。

“惠王恩鑙以成化十六年自申泽王嗣,在位十六年,以弘治八年薨,寿四十四。嫡长子恭王宠涭以弘治十年嗣。”(《弇山堂别集·同姓诸王表》)

《明实录》明确记载,朱恩鑙在成化十二年(1476年)晋封辽世子,成化十六年(1480年)以辽世子的身份袭爵。何况自永乐朝起,郡王的爵号皆来自现存的县名或古县名,可明代及其以前的区划中压根没有申泽县,所以说他以申泽王身份嗣封,完全没道理。如此《弇山堂别集》的记载正确与否也要打上问号。

是以要搞清楚朱宠涭的身份,必须从堪称第一手史料的《明实录》入手。

《明宪宗实录·卷二百九十一》明确记载,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六月,辽王朱恩鑙的二子同日受封,嫡长子朱宠涭被封为辽世子,次子朱宠瀤(音huai)被册封为光泽王。所以《弇山堂别集》的记载属实,朱宠涭是辽惠王朱恩鑙的嫡长子无疑。

进一步对比《明实录》和《明史》的相关记载,可以发现《明史》的这一段记载乃是依据《明实录》的资料撰写,故追根溯源问题还是出在《明实录》本身。具体来说是《明孝宗实录》记载有误,进而误导了清代明史馆的编撰人员。

《明孝宗实录》共有28处提及辽王,除弘治六年(1493年)九月的两处辽王分别指辽庶人朱贵烚和辽肃王朱贵燰之外,其余26处辽王皆指代朱恩鑙、朱宠涭父子俩。朱恩鑙于弘治八年(1495年)九月去世,故以弘治九年为限,此前的辽王应当指朱恩鑙,此后的辽王为朱宠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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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朱恩鑙在位期间,《明孝宗实录》的记载出现了谬误,弘治四年前6次提及辽王,其中4次直接使用“辽王恩鑙”,另外两次虽然没有明说,却属于最靠前的记载,指代谁不用细说。可弘治四年的两次记载却莫名其妙地出现错写,时间都在当年十月。第一次在“丙午”条下,内容为“辽王宠涭奏镇国将军恩鑡……”。第二次为“己酉”条的记载:“赐……辽王宠涭嫡长子曰致樠”。

结合史实,第一条的正确内容应当为“辽王恩鑙”,第二条当修正为“辽世子宠涭”,因为辽藩二十字字辈为“贵豪恩宠致,宪术俨尊儒,云仍祺保合,操翰丽龙舆”,“致”字辈是“宠”字辈之子。

《明史》对宗室谋害辽王事件的记载,脱胎于《明孝宗实录》弘治五年二月的史料。《明实录》“戊申”条下描述宗室谋害辽王事件时,多次提及辽王,却没有明确这个辽王是谁。正常情况下结合前后文可以确定这里指的是朱恩鑙。可弘治四年十月的记载,不仅扰乱了《明史》的修撰官,也干扰到了《明实录》的修撰官,以至于将此时的辽王当成了朱宠涭。

“是日,辽王阴使人杖而纽死者八十余人。不数日辽王长子及副使王玹之子皆无疾而死。不二年,辽王亦以疽发背而薨。荆人咸以为恶念之报。世之阴险害人者,亦可以鉴云。”(《明孝宗实录》)

江陵碑苑

朱恩鑙去世于弘治八年(1495年),符合“不二年”之说。问题是他去世后,嗣封的辽王乃是朱宠涭,若他死于弘治五年,如何袭爵?

而朱宠涭的嫡长子朱致樠(音man)于弘治四年十月获得赐名,考虑到辽世子妃杨氏(湖广荆州府致仕通判杨琇之女)于弘治三年九月获得册封,朱致樠应当生于弘治四年。朱宠涭去世后袭爵的又恰恰是其嫡次子朱致格,则嫡长子朱致樠此前必然已经去世。

据此可以推定,弘治五年去世的“辽王长子”当为朱致樠,这也是《明孝宗实录》用“辽王长子”而不用“辽世子”的根源。因为朱致樠属于幼年夭折,并被册封为辽世子,故只能用辽王长子这一表述。

宗室贤王

弘治八年(1495年)七月初九,辽王朱恩鑙因背部毒疮发作而薨逝,享年44岁。朱宠涭以世子身份主持辽藩事务,首要大事为给父王治丧。

辽简王朱植站队失败,使得辽藩被明成祖刻意针对,王府产业相对较少,在亲藩之中属于贫苦行列。以至于先王去世,岁禄住支之后,王府财政立即便陷入不健康状态,连治丧都难以维系,当年辽肃王去世后如此,现在朱恩鑙去世后同样如此。

故朱宠涭接手王府事务之后立马上疏朝廷,请求能够全支本年余下五个月的辽王岁禄,以充当丧祭费用。对此,一向苛刻的明孝宗也不为己甚,给予特批。

辽简王朱植坟园

弘治十年(1497年)十一月,以阳武侯薛伦为正使,尚宝司卿杨泰为副使,持节册封辽世子朱宠涭为辽王,世子妃杨氏为辽王妃。

朱宠涭成为辽藩的宗主之后,不仅关爱宗室,为他们争取利益,还关心地方灾害,大明宗室的不法行为。

1、为“谋害辽王案”罪宗求情

弘治初年,辽藩宗室朱恩鑡等人对辽惠王朱恩鑙的管束多有不满,一番合计之后,决定铤而走险干掉辽王,以永绝后患。结果尚未行动就已败露。弘治五年二月,明孝宗将为首的朱恩鑡等人或废为庶人发配凤阳高墙,或革爵闲住,罪责较轻的朱恩鍝、朱恩䤶、朱豪坲等革去三之二岁禄。

朱宠涭袭爵后,对这批企图谋害自己父王的宗室,并没有另眼相待。

弘治十六年(1503年)九月,奉国中尉朱豪坲受罚以踰十年,在此期间自己真心悔过为由,乞求朝廷网开一面,恢复他的岁禄。毕竟对于底层总是而言,失去犯罪手段后,岁禄是其唯一经济来源,十余年如一日的只给三分之一,日子实在是难过。故朝廷准许了其奏请。

《明实录》没有明确说明,这次请求恢复岁禄的奏疏是谁上的,可从次年五月,另一名罪宗镇国将军朱恩䤶恢复岁禄的记载观之,大抵是辽王朱宠涭所为。

“甲午……辽府镇国将军恩䤶以罪革禄米三之二。至是已踰十年,辽王宠涭为请全给。从之。”(《明孝宗实录》)

2、应山王爵位嗣封问题

弘治八年(1495年)八月,第三代应山王朱恩镏薨逝,享年38岁,朝廷赐谥曰和僖。朱恩镏唯一的儿子朱宠洣早夭,如此应山王府大宗出现绝嗣。

应山县风光

朱恩镏之父应山端顺王朱豪(土睘)共有二子:长子应山和僖王朱恩镏和次子镇国将军朱恩銈。由于朱恩镏是嫡出,故按照弘治年间的袭爵政策,可以兄终弟及一次,即朱恩銈有袭爵的权力。奈何朱恩銈与朱恩镏几乎是前后脚离世,自然无法袭爵。

朱恩銈有一嫡出独子名朱宠波,若应山王一系是辽藩大宗,则他自然可以袭封,怎奈他们是小宗。成化年间明宪宗对楚藩岳阳王府的判决,宣告以侄继伯在郡王一级属于非法。故面对对宗室严苛的明孝宗,朱宠波在弘治年间非常老实,没有任何非分之想。

明武宗朱厚照即位后,对宗室相对宽容。于是乎朱宠波打起了通过以侄继伯袭爵的算盘。正德四年(1509年)六月,朱宠涭上疏为他奏请,结果被明武宗以“应山王绝嗣,例不当袭”一口回绝。

3、请求修复荆州长江江堤

长江与黄河是我国的两大母亲河。与动不动就肆虐的黄河相比,长江要平静得多,但也只是相对而言,历史上长江水患并不少见,特别是地处两湖平原的荆江段。万里长江,险在荆江。荆江成灾的自然原因是河道的弯曲,素有“九曲回肠”之称。荆州作为荆江段的第一座重镇,更是首当其冲。

为抵御长江水患对荆州城的冲击,东晋荆州刺史桓温命陈遵在荆江北岸,绕江陵城修筑护城堤坝,是为金堤。此后的历朝历代对荆江大堤都有加固和增筑。明初期荆州府城的护城堤岸长达五十里,弘治年间年久失修导致崩坏,以至于汛期江水坏城门,蔓延城内,对荆州城造成严重危险。

荆江大堤

弘治十三年(1500年)十月,辽王朱宠涭为此上奏朝廷,请求对荆州府护城堤岸进行修复。明孝宗当即批准辽王所请。

“丙申,辽王宠涭奏:‘荆州府旧有护城堤岸长五十里。近堤坏岸崩,致江水冲坏城门桥楼、房屋,为患甚急,请命官修筑。’工部覆奏。从之。”(《明孝宗实录》)

4、请求规范宗室奏疏

弘治十六年(1503年)七月,辽王朱宠涭以王府仪宾进贺表多有懈怠为由,上疏朝廷提出规范意见。请求朝廷按照各王府到京的水陆用时,供王府参照,进表延期一个月以上的,准许王府长史司禀告亲王,进行弹劾问罪。仪宾上疏言事,不得假托郡主、县主等宗女之名,而应当依照郡王、将军、中尉的成例,除涉及亲王本人的重大机密事情之外,必须先提交给长史司,经亲王审核过后再做决定。

事实上,自英宗朝起,随着宗室人口的膨胀,宗室越过本支亲王擅自上疏扰奏,已成为皇帝都头痛的事,故朱宠涭的这一提案算是说到了明孝宗的心坎里,哪有不同意之理。

阿越说

正德十六年(1521年)六月十三,辽王朱宠涭薨逝,享年50岁,在位25年,朝廷赐谥曰恭。谥法“尊贤贵义曰恭”、“敬事供上曰恭”,朱宠涭尊重贤良,虚心纳谏,事上恭敬。《明史》称朱宠涭之弟光泽王朱宠瀤贤德,故朱宠涭遇事必先咨询他的意见在实施。

“恭王宠涭嗣,与弟光泽王宠瀤友爱,饮食服御必俱。宠瀤有令德,宠涭有事必咨之后行。正德十六年薨。”(《明史·列传第五》)

荆州仲宣楼遗址

正是因此,朱宠涭在位期间,辽王宗室相对安定,极少有大的违法乱纪行为,《明实录》中阿越只查到一条有关辽王宗室犯罪的记录:正德十二年(1517年)正月,奉国将军朱宠潍,在因校尉吕纪等人的挑唆违法,被判停禄半年。就处置力度而言,所犯问题应当不会太严重。

同时辽惠王朱恩鑙时代的醉心文学思潮依然在延续。弘治十年(1497年)十二月,湘阴王朱豪壧(音yan)的藏书堂获得皇帝赐名谦勤。弘治十六年(1503年)十月,光泽王朱宠瀤的藏书堂获得皇帝赐名博文。

正德十年(1515年)十月,在辽王朱宠涭的奏请下,衡阳王朱宠淹的藏书堂被赐予“遵教”之名。这位第四代(包括追封)衡阳王还是一位颇有建树的文学家,留有《登仲宣楼怀古》等诗文。

就是这么一位礼贤下士、恭敬事上、关心地方的贤王,却因为《明实录》的错记,莫名其妙被剥夺了嫡长子身份。《明史》在整理原始资料形成典籍时,考据不确,更是让这一问题被进一步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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