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份到了,新的一年有新的气象,在这里有几个好消息与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部分退休人员将发放两笔养老金在2023年底的时候,各个省份纷纷公布了新的养老金计发基数,这意味着部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迎来了新一轮的调整。
对于2023年度办理退休的人员,他们之前预发的养老金使用的是2022年的计发基数计算,会比实际的养老金水平更低一些。在当年度养老金计发基数公布后,社保部门会重新核算他们的养老金,并进行补发,因此部分退休人员将可以一次领取到两笔养老金。
比如福建省的老李,在2月份办理退休,按150%的缴费指数缴费了30年,那么之前他的养老金是7238×(1+150%)÷2×30×1%=2714. 25;在12月底福建省调整2023年的计发基数后,他1月份的养老金将调整为7528×(1+150%)÷2×30×1%=2823,每个月的养老金增加了108.75元。而除了这笔应收的养老金外,他同时还会收到补发的之前10个月的养老金差额1087.5元。
第二、工伤保险缴费与待遇调整继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后,工伤保险的全省统筹政策也开始落实。从2024年开始,《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将开始实施,全省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费率政策、缴费基数和费率浮动办法,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
之前一些地方在计算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的时候,使用的是市一级的平均工资作为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标准。在统筹以后,所有地区都以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作为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下限和上限。同时,之前在计算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等工伤待遇的时候,各地使用的也都是“当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而在统筹之后,统一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那么对于那些之前平均工资标准比较高的地区,比如厦门、福州,他们的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待遇会降低吗?根据文件精神,这次调整将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对原待遇低于新计发标准的,按新标准计发,高于新计发标准的,继续执行原待遇水平。
第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迎来最后一年的过渡期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从1月份到9月份,总共9个月的时间。
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时的文件规定,对于2024年度办理退休的“中人”,如果老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新办法,那么还是按老办法计发;如果新办法计算的待遇高于老办法计算的待遇,那么将发放新老待遇差距金额的100%,也就是完全按照新办法计发养老金了。
综上所述,2024年1月,随着福建省2023年养老金计发基数的公布,2023年度办理退休的部分人员在1月份除了可以领取到原本的养老金外,还能领取到补发的差额部分。同时福建省将实行工伤保险全国统筹,意味着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及生活护理费、丧葬补助金等工伤待遇都会有变化。最后是机关事业单位迎来了养老保险改革的最后一年过渡期,新办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计发比例再次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