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人的逻辑很奇葩,俄罗斯人的思维世人难以理解。
俄乌冲突爆发后,俄罗斯对乌克兰发动特别军事行动的“正当性”一直受到质疑。为此,俄方进行了“辩解”,给出了诸如阻止北约东扩、建立安全缓冲地带、预防式解除威胁、打击纳粹主义等“理由”。
而对于在军事行动中对卢甘斯克等乌克兰四地的“占领”和“并入俄联邦”,俄方则提出了俄乌同宗同源、乌克兰历史上不是一个主权国家、卢甘斯克等四地是俄罗斯“原有领土”等理论予以支撑。
然而,尽管俄罗斯给出了诸多理由,提出了多项理论,试图证明发动特别军事行动和“占领”乌克兰四地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但是,仍然不能被国际社会中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导致俄罗斯在政治和道义上继续陷入被动。为了摆脱这一战略困境,近日,一位俄联邦杜马议员又提出了一套“新理论”。
日前,俄联邦杜马议员叶夫根尼·费多罗夫表示,苏联在法律上其实一直在俄罗斯存在。那么,既然俄罗斯是苏联的合法继承者,俄罗斯也就有权决定乌克兰的未来。基于这一点,俄军正在自己的领土上进行特别军事行动,解放我们自己的领土,难道不是这样吗?
这位名叫费多罗夫的俄罗斯杜马议员所提出的“新理论”靠谱吗?或者说,他的逻辑思维能够“自洽”吗?就此,我们来共同探讨一下。
一,苏联的建立及存在的基础
参加一战,使俄罗斯帝国遭遇重创,并直接导致了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爆发。1917年11月7日,列宁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
1922年12月30日,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南高加索联邦组成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后增加到15个加盟共和国),简称苏联。
苏联是个联邦制国家,其盟约和苏联宪法明确规定:15个加盟共和国“权利平等”;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本着“自愿联合”的原则组成;苏联奉行社会主义制度及计划经济政策,由苏联共产党执政。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只是15个“权利平等”的加盟共和国之一,并没有超出其他14个加盟共和国的“特权”。
二,苏联的解体及俄罗斯的“权利”继承
1991年12月25日,苏联最后一任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宣布辞去苏联总统职务,次日,苏联最高权力机关——苏联最高苏维埃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决议:宣布苏联停止存在。
其实,早在戈尔巴乔夫辞职和苏联最高苏维埃宣布苏联解体前,苏联就已经名存实亡。比如,1991年12月8日,苏联的三个最重要加盟共和国俄罗斯、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在明斯克签署了《独立国家联合体协议》。1991年12月21日,俄罗斯等11个加盟共和国签署了《阿拉木图宣言》。这两个协议的签署,也就意味着苏联存在的基础已经消失。
通俗地说,苏联的解体颇似“分家后各奔东西”。作为苏联最大的加盟共和国,俄罗斯继承的家产是:“原苏联主要的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
对于俄罗斯继承的原苏联家产,舆论场上曾有替俄罗斯“打抱不平”的观点,认为,俄罗斯偿还了苏联的所有债务,吃亏了。并据此断言:俄罗斯有资格代表苏联。
其实,这样的说法并不辩证。因为,俄罗斯偿还苏联的债务乃是天经地义。再者,俄罗斯只是继承了苏联的国际地位——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而不是继承俄罗斯的一切,自然也不是继承苏联的内部权力。
之所以说俄罗斯偿还原苏联债务乃天经地义,是因为在分家时已经商定:“原苏联在海外的一切财产、存款、外交机构、使领馆等由俄罗斯接收。”想想看,既然俄罗斯继承了原属于苏联这个大家庭的海外资产,难道不该偿还苏联外债吗?至于内部资产,俄罗斯地域宽阔,其领土上的原苏联财产自然更多。俄罗斯吃亏了吗?
对于俄罗斯是否有权力替分家后的乌克兰做主的问题,举例个例子来说明一下。一个家庭的“老子”不在了,于是,这个家庭的15个兄弟一致同意“分开过”。尽管老大仍然能够以“老子”的影响力行走江湖,但它毕竟不是“老子”,自然也就没有了决定其他兄弟如何过日子的权力,亦没有收回这些兄弟分家时所得财产(包括土地)的权力。现实社会中不是如此吗?
三,“苏联一直在俄罗斯存在”的说法既不符合事实,也不符合逻辑
原苏联的宪法规定:苏联奉行社会主义制度及计划经济政策,由苏联共产党执政。仅就这三点来说,这位俄罗斯议员的“苏联一直在俄罗斯存在”的说法就是个“笑话”。因为,俄罗斯现在奉行的既不是社会主义制度,也没有实行计划经济。而且,在俄罗斯执政的也并非共产党。
换言之,即便是俄共在执政,但也不能代表苏联共产党。因为苏联共产党是所有15个加盟共和国中共产党组织的总称。再者,早在苏联解体前,俄罗斯首任总统叶利钦就已经宣布苏共为“非法组织”,并限制其在俄罗斯境内活动。所以,这位俄罗斯议员的说法既不符合事实,也不合乎逻辑,无异于“天方夜谭”。
四,乌克兰在联合国中获得席位的时间比俄罗斯更早,其“非主权国家”的说法不能成立
在1945年2月的雅尔塔会议上,苏联被确定拥有3个联合国席位,分别是苏联、乌克兰和白俄罗斯,即“一国三票”。也就是说,就“名头”而言,并没有俄罗斯什么事。直白地说,俄罗斯是在苏联解体后,因为继承苏联的政治遗产才拥有联合国席位的。
联合国是一个只有主权国家才能加入的国际组织。所以,尽管乌克兰当时只是苏联的一个加盟共和国,但在联合国及国际法层面上,乌克兰早在联合国成立时就拥有了主权国家的性质。
五,不管是从法理还是情理来说,俄罗斯都无权“替”一个主权国家决定未来
综上所述,首先,俄罗斯不是苏联,苏联早已不存在。其次,乌克兰的独立,符合苏联的“自愿”加入和退出章程。再者,替一个主权国家决定未来,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有悖于法理。所以,这位俄罗斯议员的“新理论”难以逻辑自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