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元前106年的时候,汉朝境内有两件极为重要的大事发生了。这一年对于汉朝而言,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两件大事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汉朝后续的发展等诸多方面产生了相应的影响。
首先是大将军卫青,他因病离世了。就整个汉朝的历史发展而言,卫青的逝世堪称一个极为关键的转折点。打这以后,西汉再没出现能深入草原作战的名将,匈奴由此有了死灰复燃之机。不仅如此,卫青的死还为十几年后的巫蛊之祸暗中埋下了伏笔。
汉武帝做的第二件事,便是正式下达了相关指令,从而开启了刺史制度的执行流程。自此,刺史制度在汉武帝的推动下,得以正式付诸实施,在当时的政治管理等方面开启了新的局面。
相较而言,卫青之死似乎比刺史制度的推行更为人所熟知。不过要是站在历史发展的视角去考量的话,便会发现卫青之死在影响力方面着实是远比不上刺史制度的推行的。
要知道,卫青离世之时,岁数已然不小了。人终究难逃一死,即便他能再多活几年,或者十几年来着,那也顶多是在一些小的方面对历史有所改动罢了。就好比能让那场巫蛊之祸不发生,再对匈奴多些打击之类的。可对于整个历史发展的大趋势而言,实际影响并没有那么大呢。
然而,刺史制度在推行之时,情况却有着明显的不同之处。它与其他一些制度的推行情况相比,有着自身独特的表现,并非是常规意义上的推行模式,而是呈现出别样的态势,在诸多方面都有着区别于一般的特点。
就汉朝历史全局而言,这套制度一经推行,便径直左右了后续数百年的历史走向。自那时候起,汉朝在对地方郡县的监察方面,开始进一步强化力度。不过,刺史制度的施行,也使得在地方官员群体里,渐渐有了权势更为显赫的官员出现。
这便给之后汉朝地方州郡走向独立化的状况,暗暗地埋下了一颗更为重大的伏笔,它就如同潜藏在局势之中的一股暗流,为后续地方州郡可能出现的独立态势早早地做了铺垫,只待时机一到,或许便会引发一系列相关的变化呢。
那么,刺史制度究竟是怎样一种制度呢?彼时汉武帝为何要推行这一制度呢?并且在刺史制度推行开来之后,它对于汉朝而言究竟产生了哪些影响呢?
若想把这些问题阐述清晰,那就得从汉朝当年所施行的监察制度讲起啦。
完整的全国监察制度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是能够追溯到秦朝的。这一点不难理解,要知道在秦朝之前实行的都是分封制。在分封制这种体系当中,就算是周天子,对于各个大封国的内部事务,也是不具备直接进行管理以及监察的权力的。
因此,一直到秦始皇完成天下的统一,人们这才头一回不得不去思考这个问题。
已然实现了天下统一,那么在此之后,中央究竟应当通过何种方式去监察地方呢?
由于此前从未出现过这样的问题,并且秦朝所给出的答案也找不到任何可资借鉴的先例,故而呈现出一种比较简陋的状况。
在当时,秦始皇所给出的应对之策乃是监御史制度。具体而言,秦朝那时设立了一个官职即监御史。监御史之上,要么是御史大夫,要么直接隶属于皇帝。其职责就是前往各郡,承担当地的监察事务,之后再回来向皇帝汇报相关情况。
从现代视角审视,这种制度无疑显得太过粗陋了,存在的漏洞着实不少。就拿监御史来说,其人数存在限制,至多也就能够对郡这一层级实施监察罢了。另外,监御史的监察范围界定不清,还极易与地方官员沆瀣一气,合伙蒙骗中央呢。
当然了,在秦朝那个时期,这些问题并非是一下子就显现出来的,而是在当时并没有迅速地暴露出来呢。
秦朝所历经的时间实在是太过短暂了。
监御史制度诞生没几年,秦始皇便离世了,紧接着秦朝也走向了灭亡。这般情形下,这套监御史制度存在的弊端,显然是尚未有机会展露出来。
接下来,在历经一场秦末的战乱后,历史的车轮驶入了汉朝时期。汉朝建立之后,其统治者同样面临着监察方面的诸多问题,需要去着手应对这一关乎统治稳定等诸多方面的重要事项。
然而,汉朝首任统治者刘邦并未选取继承那套监察制度。他所做出的抉择是,干脆将这套监御史制度径直给彻底废除掉了,没有让其在汉朝延续下去。
这事讲起来确实有些复杂,毕竟牵扯到汉朝初期诸多历史因素。简要而言,其一,彼时汉朝实行的是郡县制与封国制并行之制。于各诸侯国内,中央并无监察职权。若要切实构建一套能监察全国的制度,首要便是得先处理好那些诸侯国的独立问题。
其次,在历经秦末的战乱后,汉朝在当时最为迫切的需求便是休养生息。设立监察制度虽说能让中央对地方展开监察,可这对经济发展却存在不利之处。毕竟地方权力一旦受限,当地官员办事时便容易缩手缩脚,如此一来,经济发展的速度就会减缓,民众生活也会受到波及。
在中国古代长达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始终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一进行严格管控便会显得僵化死板,可一旦放开管制又会陷入混乱无序的状况。鉴于此,古代中央政府为了推动发展,在某些时候也只能暂且下放一部分权力。
总而言之,鉴于诸多复杂的历史因素,在刘邦当政期间,地方监察制度始终未曾得以推行。正是这一抉择,使得汉朝初期之时,地方势力毫无约束,肆意滋长,规模迅速扩张,进而对汉朝的统治局面产生了诸多影响。
从当时所处的历史情境来讲,这其实算不上是坏事。要知道那时刘邦首要的任务便是收拾那些异姓王,要把各诸侯所属的地盘都变为老刘家的。而地方势力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话,是有助于汉朝中央去架空那些诸侯王的,如此一来便能进一步将他们消灭掉。
如此一来,待刘邦把那几大异姓王的问题都处理妥当后,他自身的身体状况也每况愈下了。随后,刘邦离世,汉惠帝登上皇位,至此,汉朝方才切实要着手应对监察地方这一重要问题了。
刘邦已然解决了诸多问题,如此一来,待到汉惠帝时期往后,汉朝的高层方面最终还是让秦朝的监御史制度得以恢复。
在秦朝时期,由于其历史存续的时间较为短暂,因而那套相对简陋的监察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并未暴露出过多的问题。然而当历史的车轮行进到汉朝以后,伴随着社会一步步趋向稳定,这套监察制度所存在的弊端便渐渐开始显现出来了。
例如,监察官员若权力过度扩张,便能够直接对地方事务加以干涉,进而拖慢地方的发展步伐。另外,监察官员还有可能与地方官员相互勾结,联手蒙骗中央,如此一来,地方官员也会慢慢走向腐化堕落。
在这些问题产生以后,汉朝的统治者唯有针对那套监御史制度不断进行修补完善。鉴于监察官员权力过于庞大这一情况,便制定相关法令,以此来对监察官员的权力加以限制。自那之后,监察官员就仅有监察方面的权力了,被禁止干涉地方上的诸多事务。
再举个例子,鉴于监察御史存在与地方官员相互勾结,进而出现贪污腐化这种情况的可能性。那么就另外设立一套专门的监察系统吧,用它来对这些监察御史实施监察。
于是在后来,汉朝还推行了一套名为“丞相史出刺制度”的举措。扼要来讲,便是丞相有权派遣若干监察方面的官员,让他们前往地方去开展监察相关的工作。
原来的监察官员是归御史大夫所管的,然而如今情况有了变化,新设立的监察官员,其隶属关系发生了改变,不再隶属于御史大夫了,而是隶属于丞相,由丞相对这些新的监察官员进行管理。
可问题在于,在原本三公九卿的制度架构当中,御史大夫的职责本就是对丞相进行监督。然而当下的情况却是,丞相居然也拥有了监督御史大夫的权力。如此一来,丞相的权力必然会不断扩张增大,这对于皇帝自身的地位而言,显然是极为不利的。
总而言之,自汉惠帝起,历经文景之治,直至汉武帝刚即位之时,汉朝始终是在秦朝所设立的监察制度基础之上,持续地进行补充完善。虽说也确实化解了一部分问题,可这不过是表面功夫,并未触及根本。并且,制度不断累加的情况下,出现的漏洞反而更多了。
自汉武帝时代往后,汉朝的地方势力已然极为强盛。虽说此前诸侯王方面的问题已然得以解决,可随之而来的是,地方世家崛起这一状况却逐渐演变成了新的关键问题,开始对汉朝局势产生重要影响。
正是处于这样的历史状况之中,汉武帝心里开始思量起来:究竟该通过何种方式去构建起一套有着更高效率的监察制度呢。
经过一番细致深入的研究后,在汉武帝所处的那个时代,汉朝的高层人士针对原有的监察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相当于是在其之上又增添了一个全新的补充内容。而这一补充内容,便是刺史制度。
刺史制度是由“丞相史出刺制度”演变而来的,故而得名刺史。在古汉语里,“刺”这个字有着检核问事的含义。
简而言之,丞相原本所拥有的那一套监察班子,如今已被皇帝接手过来了。也就是说,过去在丞相掌控之下履行监察职能的这一整套班子,现在已经转由皇帝进行管理与掌控啦。
可问题在于,皇帝要做的事儿着实太多啦。就拿汉武帝来说吧,他既要忧心对外展开的战争,又得顾着对内维持稳定,还得琢磨国家怎么增加收入这类事,并且朝堂上的党争也得他去操心。这么一折腾,皇帝肯定没办法腾出太多精力放到监察这件事上咯。
在秦朝时期,全国总共仅有三十六个郡。就算是每个郡安排一名监御史,然后依次轮流去汇报情况,皇帝咬咬牙也还能勉强听完所有汇报。然而到了汉武帝当政之时,汉朝大力开疆拓土,使得国家的领土面积足足翻了一倍之多。并且不少大的郡以及诸侯国还被拆分了,如此一来,汉武帝时期的郡和诸侯国数量竟多达一百多个啦。
换个角度来说,要是按照一个郡安排一个御史去监督,那得有一百多个郡,如此一来,汇报工作的时候汉武帝就得接收一百多次汇报。仔细想想,这得耗费多少时间和精力呢,显然汉武帝是实在没有这么多精力去应对这些汇报事宜的。
于是,在此之后,汉武帝便将全国划分成了十三个监察区。于每个监察区皆设置一名刺史,该刺史可直接对所在区域内的全部郡县展开监察工作,且其手下还有不少协助其进行监察之人。不过,刺史自身是不被允许插手地方各项事务的。
另外,就这十三个刺史而言,从理论层面来讲,它们是又一次被划归到御史大夫的管理范畴之中了。此后,便由御史大夫将有关这十三个刺史的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再统一向皇帝作出汇报。
乍一看,刺史制度和秦朝的监御史制度貌似并无二致。这么多年来几经波折,先是废除了监察制度,随后又予以恢复,接着还赋予丞相监察职权,最后再把权力重新收回交予御史大夫。如此一番折腾,仿佛一切又绕回了最初的起点。
然而事实上,与往昔的监御史制度相较而言,刺史制度明显是更为精细的,其职责也更加清晰明确了。在这样一套制度体系之下,刺史究竟拥有哪些权限,又需要对哪些事项负责监察,这一切都被安排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因而,之后也不乏有人提出这样的看法,即刺史制度实际上就是经过细化处理的监御史制度,就其本质而言,二者压根儿不存在任何差异呢。
当然了,若说有改变,那确实也是存在的。就当时的情况而言,刺史制度实际上不过是把此前的监察制度进一步细化罢了。可要是从长远的角度往后去看,这套制度所产生的影响,那可真的是极为重大的。
最初,汉武帝把全国划分成了十三个监察区域,就在这时,州这一地方单位开始登上历史舞台,正式出现了。
在以往实行郡县制时,于中央之下,郡乃是直接受其领导的行政单位。然而随着相关制度的发展演变,一个新的行政单位——州逐渐产生了。打这以后,便形成了中央对州予以领导,州负责管辖郡,而郡又进一步管辖县的行政层级关系。
自此以后,原本实行的郡县制便发生了改变,实际上演变成了州郡县这样的三级管理制度。在这一转变过程中,行政层级的架构出现了新的格局,形成了由州、郡、县共同构成的三级管理模式。
最初之时,州并非作为行政单位存在,它实则是一个监察区域方面的单位。而在后续的历史进程当中,由于监察官员所拥有的权力不断增大,在这样的情形下,州也就渐渐演变成了一个行政单位啦。
其次,在后续的历史演进中,刺史这一官职先是转变为州牧,接着又变回刺史,而后再度成为州牧。不论其间如何变换,该官职最初承担的职责主要就是监察方面的事宜。然而随着历史不断发展,在后续的进程里,此官职渐渐拥有了军权以及行政权。
于是在那之后,州牧又或者是刺史,便逐渐成为了汉朝时期权力最大的地方官员啦。他们在地方上拥有着相当重要的地位以及很大的职权范围,在汉朝的地方治理体系当中占据着极为关键的角色呢。
东汉末期,刺史又被改称为州牧了,提出这一改动计划的是刘焉,他便是后来刘备攻打益州时,益州之主刘璋的父亲。从州牧成为汉朝最大地方官员这一刻起,汉朝的局势便急转直下,没多久就彻底走向了崩溃瓦解。
自那之后,一直延续到宋代,刺史制度始终存在着。各个时代里,刺史所拥有的权力大小并不相同,不过从总体层面来讲,设立刺史主要就是为了履行监察之责。而等到元朝之后,刺史这一官职便彻底不复存在了。
总而言之,刺史制度的诞生堪称古代中央对地方展开监察的一项重大创新之举。但事实上,不论怎样变革,中央对地方进行监察一直都是极为棘手的难题。在中国古代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时期,其间监察制度无论历经何种改革,最终往往都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
在中国古代,始终未能彻底解决这样一个难题:要么一管起来就显得僵化死板,一放开又变得混乱无序。同时,监察官员权力的大小界定亦是难题。权力若过大,会干扰地方体系正常运转,还易使监察官员权势扩张;权力过小,又无法制约地方官员,同样会造成地方势力膨胀。
必须得承认,要想做到对地方进行完美的监察,这在古代着实是一个极难解决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