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展览会名不副实!卖的多是低速电动车,有的还不能挂牌

中国汽车舆情 2019-08-24 10:32:33

名为新能源汽车展,可是现场却是电动摩托车和低速电动车“唱主角”,真正的新能源汽车寥寥无几、难觅踪影。23日,在济南西部的山东国际会展中心,“2019第14届中国(济南)新能源汽车展览会”拉开序幕。可是,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现场走访发现,这场展会来得有些名不副实。

23日,新能源汽车展会上一款低速电动车型,销售人员明确表示无法在市区开。

走访近百个展位

罕见新能源资质厂商

23日,在展会现场,展出的电动车不少貌似汽车,颜色鲜艳、造型各异,十分吸睛。一进C1展厅,售价仅1万多元的某电动四轮皮卡车引来不少观众体验,但销售人员介绍,这款车在市区是不能上路的。

仔细了解发现,展会上不少披着轿车外衣的车除了极少数属于新能源汽车以外,大多只能称为低速电动车,也就是大家口中的“老年代步车”。

所谓低速电动车,在去年12月中旬山东省印发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有明确解释,主要是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多数低速电动车的生产和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存在生产经营无序、车辆无牌上路、驾驶人无证驾驶等问题。

记者在展会现场探访了近百家参展厂家,新能源汽车屈指可数,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车大行其道,占据绝大多数展位。其中四轮的低速电动车中,几乎没有进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的,更谈不上新能源汽车,加上无法上牌,成了“四不像”。

但在询问中,还会有商家给自己的低速电动车产品扣上“新能源”的帽子。一位销售员振振有词地声称:怎么不算(新能源)?新能源的概念是很宽泛的,咱这车是用电的,又不是烧油的,很环保,当然是新能源汽车。

不能合法上路

经销商坦言不好卖

“这辆车配备齐全,有倒车影像,有收音功能等。开起来就和咱们的自动挡轿车类似,还不用考驾照,自己练练就能上路。”23日,展厅一位销售人员在极力推荐一辆形似轿车的低速电动车。然而销售人员坦言,因为不能挂牌,难以合法上路,“这辆车只能在农村、城乡接合部等查得松的地方开。”该销售人员透露,目前像这样的低速电动车基本没有能进入工信部目录的。

虽然形似汽车,但一名销售人员介绍,电动车内并没有汽车中配备的安全气囊、ABS防抱死系统等。

现场一位河南的经销商说,现在无论是三轮还是四轮的电动车都不好卖,因为现在政策还不稳定、不明朗,有的地方查有的地方不查。他也只能来看看,观望一下。

而在2018年12月,山东省政府就发布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清理整顿低速电动车的步骤和时间表。其中第一阶段调查摸底。第二阶段督促整改,在2019年2月至3月,各市政府对违规生产低速电动车的企业责令制订整改计划,停止生产销售违规产品。第三阶段清理整顿(2019年4月至2019年年底)。国家标准出台三个月后,全省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低速电动车产品。

三轮号称能挂牌

实际仍是少数

2017年4月份,济南市首辆挂牌电动车顺利取得机动车牌照,开了电动三轮车挂牌的先河。展会上,众多商家也以“能挂牌”来招揽顾客。

在现场的电动三轮车中,记者发现,有带车把的和带方向盘的两种,二者都有部分车型声称可以上牌,有的甚至以此为宣传卖点,在车顶放置标语:“正式通过国家公告目录,可上牌。”然而,记者了解到,这些所谓的上牌,指的是上摩托车牌,并非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即常见的“绿牌”。

即便如此,记者注意到,展会上也并非所有厂家电动三轮车都可以挂摩托车牌,能上牌的车型只占少数。

某款电动车的展区内,展示了近10款车型,但仅有两款车型可以挂牌。江苏某新能源汽车展区内也是如此,只有一两款车型可以挂牌,但厂家表示可以帮忙挂牌,让电动三轮车异地上路。虽然不少厂家宣称产品能挂牌,但仅限在特定的一两款车型,占比仍较小。

无牌上路即违法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电动三四轮车的生产、使用由来已久,但始终处于尴尬的灰色地带。由于可以遮风挡雨无需挂牌考证,引来大批中老年使用者,因此得到了“老年代步车”的称号。

来自省公安厅的数据,全省的电动车保有量高达4000万辆,电动三四轮车300万辆。直到去年下半年,国家和省里出台规范管理政策,才给了这部分车辆一个统一的称谓“低速电动车”。

不管厂家、商家如何宣传,这些车辆都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首先,这些车辆基本无法合法上路。根据现行标准,这些车辆属于机动车,但又未进入工信部产品目录,因而无法合法取得机动车号牌。如此一来,车辆上路即违法,有证驾驶无牌机动车扣车记12分,罚款200元;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扣车罚款12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除了上路之外,低速电动车更是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同样以济南为例,在严查电动三四轮车之前的2016年,济南市发生涉及电动三四轮车一般程序交通事故445起,死亡80人,受伤434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64200元。

山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

对于低速电动车存在种种隐患,从国家到山东省都有着清醒的认识。早在2017年10月13日,国务院就在《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136号建议的答复》发布批复意见,对低速电动车产业明确作出“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意见。

按照这一原则,去年12月中旬,山东省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加强对低速电动车的严管,《意见》的首要一条就是严禁省内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明确停止制定发布鼓励低速电动车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准入条件;停止注册登记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停止核准或备案低速电动车投资项目,停止新建低速电动车企业、扩建生产厂房等基建项目,停止新增低速电动车车型;正在建设的项目要立即纠正,确保低速电动车产能不增长。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范佳 于民星 张泰来 实习生 冯雪 毕延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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