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曾发生中这么一起令人揪心的交通事故。
一位男子开车撞到了自己的父亲,然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驾车逃逸,导致父亲因救治不及时去世。
男子后来准备自首,回家后却看到了父亲的灵堂,这才得知自己撞到的是父亲。
该男子悲痛不已,可惜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案例回顾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小李从小就是个懂事的孩子,可惜在学习上不开窍,早早地就出门打工了。
为了给父母制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小李打工非常努力,整日在外奔波。
因为工作太忙,小李逢年过节不回家也是家常便饭,其父母都非常担心他。
小李也想多花时间陪伴自己的父母,可是自己必须努力挣钱才行。
有一年小李的父亲生日,他承诺一定会回家给父亲庆生,不过要到晚上才能回去。
小李的父母非常开心,满心的期待孩子回来。
不过小李回来的实在太晚,小李的父亲便在下午先和老朋友们聚了聚,等晚上再回家和小李一家团聚。
在父亲生日当天,小李依旧是非常努力的工作,等到了傍晚才开车回家。
由于长时间的工作,小李的身体有些疲惫,开车时也明显感觉力不从心。
到达他家附近的一处路口时,小李注意力不集中,把一位骑电动车的老人撞飞了。
小李吓得不轻,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逃逸了。
他没想到的是,被自己撞的这位老人正是要赶着回家和他团聚的父亲。
如果小李及时拨打急救电话,他的父亲很可能会被救回来,可现在他逃逸了,父亲也只能在绝望中去世。
小李在外面躲了一天,最后还是决定去自首,自首之前小李打算回家看看。
刚到家门口,小李就觉得异样,进去一看才发现所有的亲人都披麻戴孝,居然是父亲的葬礼!
“儿啊,你怎么才回来,你爸爸被人撞了,那个挨千刀的司机跑了!”
小李听到这话,意识到了自己当时撞的是自己的父亲,他四肢麻木了,身体瞬间瘫软在地。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案情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并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次交通事故为小李全责,而且小李还有逃逸情节,理应被吊销驾驶证,且以后不能重新获取。
不管小李撞死了谁,他都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正常来说他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有人问小李撞死了自己的父亲,会不会从重处罚?
非但不会,小李还很可能因为死者是自己的父亲而被减轻处罚,这是因为死者的家属是小张的母亲。
因为法律规定,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死者家属写一份谅解书,肇事者可能会被减轻处罚。
小李的母亲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还是写了这份谅解书。
法院考虑到小李自己也有自首情节,最后判处小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案后总结
无论撞到的是否为自己的父亲,小李都不应该驾车逃逸。
因为小李的不负责任和怯懦,导致其父亲的生日变成了忌日,我想他会为此悔恨一辈子。
整件案件中,最可怜的还是小李的母亲,丈夫离世儿子入狱,她还不得不给害死自己的丈夫的凶手出具谅解书。
希望以后这样的悲剧能少一些吧。
堪比中大奖啊,
他是不是不认识自己的爹[捂脸哭]
神经病键盘侠,题目都还整不明白!
冤有头债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