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高管不得减持股票,作为格力第七大股东,董明珠做到了吗?

才话连篇 2024-03-05 12:58:31

两会即将召开,全国人大代表董明珠提出建议,所有上市公司高管在任期内不能卖出股票,直到你不在这个公司任职。

这个建议得到了大多数网友的支持,国内公司通过上市套现圈钱的现象很多,这是股民们厌恶股东们套现的主要原因。

那么,作为上市公司格力电器的高管,董明珠自己有没有做到这条要求呢?

1990年,董明珠进入格力,成为一名普通的销售员。1994年,董明珠担任格力电器经营部长,已经算是格力的高管。2007年,董明珠升任格力电器总裁,成为二号人物。到2012年,接班朱江洪,担任格力电器董事长,成为一把手。

董明珠不但是格力的高管,还是格力的股东。1996年,格力电器上市,董明珠就购买了500股,成为小股东。随着职位的晋升,董明珠不断获得期权激励。当然,董明珠自己也花钱增持格力,比如在2014年到2018年期间,董明珠花费3800万元,连续32次增持格力电器。

从最新的数据来看,董明珠持有格力电器0.97%的股份,是第七大股东。实际上,自从格力电器上市以来,董明珠不但没有减持过股票,还持续增持了不少。董明珠算是以身作则,才提出这么一条建议。

不过,董明珠这个建议,预计很难实施,因为目前没有哪个国家有这样的规定。董明珠的出发点是好的,她认为高管在任职内就应该和公司共进退,不但不能卖股票,还应该买进股票。

其实,国内股市的根本问题并不是大股东,高管套现问题,而是我国的IPO体系不透明、不健全导致的。

国内上市公司包装问题很严重,在上市前,承销商与机构都会大力炒作,提高估值,最终导致新股定价严重偏高,最终出现大股东恶意套现的情况。所以,想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让上市公司更加透明化,杜绝炒作,让资本市场看到企业的真实面目。

而欧美市场就透明很多,制度也更加严格。如果出现严重套现行为,那基本就废了。所以,大多数公司是先进行回购,才敢减持套现。

还有一个是处罚太轻,个人诈骗5000元就要坐牢,但在资本市场欺诈5000万却不用坐牢。资本市场中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太多了,但处罚却很轻。

以上市公司柏堡龙为例,2013年至2018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12.76亿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4.10亿元。财务造假这么严重,最后该公司只被罚款1000万,实际控制人陈伟雄、陈娜娜分别被罚500万元,并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而2019年3月至2020年9月间,柏堡龙实控人家族减持81次,平均月均减持超过4次,合计减持金额7.42亿元,把上市公司当成了提款机。

套现7个多亿,罚款500万,这违法成本实在太低了。只是因为陈伟雄、陈娜娜太贪婪,利用92个账户操纵公司股价被发现,才在2023年6月19日,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执行逮捕。

在美国如果出现企业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首先有天价罚款,罚到倾家荡产。其次有集体诉讼制度,企业要付出巨额赔偿。第三要负刑事责任,美国的“安然事件”就是非常知名的财务造假案件,安然公司曾经是美国第七大公司,2001年因为财务造假而破产,公司董事长坐牢,还在狱中死亡。钱没了,人也没了,可以说是非常惨。

这两年的资本市场有多乱,相信股民都深有感受。今年2月,证监会发文称要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要让造假者“倾家荡产、牢底坐穿”。希望真的能够说到做到,还股市一个干净环境。

如果任由公司违规造假,股东减持套现,那谁也不愿意再继续投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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