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公义之星”讯,2024年6月21日,广誉远(600771)公告显示:因业绩承诺补偿引起的合同纠纷,公司对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西安中院已登记立案。
广誉远作为原告请求:
1、判令被告将所持原告股份3,143,977股按1.00元价格交付原告回购(如股份无法回购,则请求判令被告按3,143,977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25.43元/股的发行价格支付补偿金额79,951,335.11元)。
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现金补偿金额853,639,700元。
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第1至2项金额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4、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上海梁律师提示:2017年3月22日(含)至2023年12月28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3年12月28日闭市后仍持有的投资者可申请索赔挽损。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上述诉讼起因系公司购买山西广誉远40%股权时,被告承诺山西广誉远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3,342.95万元、23,547.41万元、43,285.57万元。山西广誉远2016年度扣非净利润为14,813.79万元,业绩承诺已实现;2017年度扣非净利润为22,967.77万元,扣除2017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成本后,2017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为21,709.96万元,业绩承诺未实现。2018年度扣非净利润为41,875.29万元,扣除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成本后,2018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为41,483.94万元,业绩承诺未实现。
注:(1)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2)文章内容主要参考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3)本文观点不向投资人推荐股票,投资者请自行承担投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