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退休中人过渡办法存在吗?

刘正民的社保 2024-08-19 19:53:16

机关事业退休中人过渡办法存在吗?下面笔者谈谈个人对此重要、实际与敏感问题的分析与解读,不妥当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应该说,机关事业退休中人过渡办法,是木板上钉钉子,是客观实际存在的,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在十年过渡期间及十年过渡期如期结束以后,在退休人员按所谓的新办法计算与核定养老金的情况下,机关事业退休中人过渡办法被人为地掩盖了,好像它不复存在了,客观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的。

实事求是的讲,上述这个所谓的新办法,它是与老办法相比较而言的。在十年过渡期如期结束以后,老办法寿终正寝退出历史舞台不复存在了,与之相匹配的这个所谓的新办法,也就自然而然的走到了它的终点。也就是说,十年过渡期如期结束以后,应该回归正常状态不含糊,也就是必须按部就班进行退休中人养老金的正常核算了,这是毫无疑义的。

另外,在十年过渡期如期正式结束以后,机关事业退休中人直接按所谓的新办法计算与核定养老金,从操作程序与计算过程上讲,必然还是先按机关事业中人过渡办法计算与核定退休中人的基本养老金所得后,再按规定计算与核定他们的职业年金所得,以上两大支柱养老金之和,就是所谓新办法所核定的养老金所得水平了。

总之,在十年过渡期间及十年过渡期如期结束以后,机关事业退休中人过渡办法,都是不容否定的一个客观存在。而且,这个机关事业退休中人过渡办法,它源于原汁原味的企业中人过渡办法,又是明显有别于企业原计原味的中人过渡办法的。也就是说,这个机关事业退休中人过渡办法,它是经过调整与改造后的中人过渡办法,是视同缴费指数及工资替代率水平皆大为提高的中人过渡办法,也是确保在十年过渡期结束以后,机关事业退休中人养老金的核定结果与水平,将会继续保持较高态势与理想水平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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