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四川崇州2岁半女童被恶犬咬伤”,近日,该市官方发布通报称,犬主人凌晨3点到案,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0月17日 九派新闻)
小区,乃业主共有之家园。行走于小区,理应平平安安与危险无缘,然该女童却没有那么幸运,竟然遭到了恶犬的攻击,虽该女童母亲奋力反抗,但最终该女童被咬成重伤,不得不被送入医院进行抢救。
在自家小区被恶犬咬伤,让该女童伤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不仅打乱了其家庭正常的生活,令其家人陷入痛苦之中,而且还可能影响其学习与今后的成长,更伤及到了该小区的和谐,让从业主“谈狗色变”。
究其原因,不是该女童运气差,是“不文明养狗”惹下祸;试想,如该狗主人,能切实做到听从要求文明养狗,拴上绳、戴上套,自觉做到不饲养“大型犬只”,悲剧自然也就不可能发生了。
随着新一轮“养狗热”的悄然举起,扰民、伤人等问题便产生了;为此,各地皆亮出了积极措施,或城管给力,或社区出面,倡导“遛狗”拴绳、不准养大型犬只等,掀起了文明养狗之热潮。
现实中,“遛狗拴绳”、“小区禁养大型犬只”等,虽已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然因狗主人未能遵守相关规则,未能做到文明养狗,从而引发的类似“恶犬伤人”之事件,依然不时呈现于媒体之中,究其原因,虽看似养狗者数量众多,出现问题实难避免,但深入思之,此乃惩罚力度不够,法律未能及时到位。
就此事件的处置而言,面对媒体的曝光,该市有关方面,没有推诿,没有扯皮,有关方面各司其责,积极行动,第一时间亮出法律之剑,督促“犬主人”到案,并采取了“强制”手段,展现了法律之威严。
如此处置,不仅高效实在,展现了法律的威严,抓住了破解“不文明养狗”难题的症结所在,而且还为后续“医疗费”的支付、精神赔付兑现等,提供了诸多的方便,更为“不文明养狗”敲响了法律的警钟。
“不文明养”虽是众多地区之顽症,但终归不是无药可用的“不治之症”;在依法治国的时代,只要让法律给力,让相关规则长牙,相关部门齐心协力,持续给力,久久为功,定能让“文明养狗”成为时代新风。
迈步新征程,从小事做起,让法律及时补位,让“不文明养狗者”承担法律责任,为“不文明养狗”付出应有代价,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不文明养狗”之歪风定能逐步远去。
同时,更望其它各地,以崇州为榜样,从其处置“恶犬伤女童”事件中汲取可借鉴的经验,警钟长鸣,提前打好预防针,重新审视“禁狗令”,让法律提前介入,补上“治狗”短板,敲响警钟,严防类似恶性事件再度发生。(尚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