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村的小伙子小明,来济南打工已经四五年了,在工厂上班每天都是起早贪黑,拿着每月三四千块钱的工资,过着拮据的生活。有一天,小明在某大学的门口碰到了一一个卖红豆饼的小女孩,可能是小女孩的手艺不错吧,几十家摊位,就只有她的摊位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小明就想想她拜师学艺,无论是免费打工,还是收学费,但小女孩都不答应。小明也是铁了心要学到手艺,于是就在附近租了房子,一有时间就往小女孩店里跑。要么就是陪小女孩聊天,要么就是帮她干活……然后把每天跟她聊得话都用本子记录了下来,写成了日记。
一个星期后,小明偶然发现小女孩的充电宝坏了,于是就花了60块钱从网上买了两个回来,一个黑色,一个粉红色。因为小女孩喜欢粉红色,黑色的是让小女孩在店里用,因为黑色比较耐脏。
一收到货小明就把充电宝给小女孩送了过去,说:“粉红色的充电宝你可以在家里活着出去玩的时候用,黑色的你就拿去店里用吧”,然后,把自己这七天的日记也递给了小女孩,然后对她说:我把这七天来你对我的帮助,都记录了下来写成了日记……
大概晚上10点多的时候,小女孩竟然主动给小明发短信了,小明,明天中午我有时间,咱们一块吃顿饭吧。
第二天中午,小明兴奋地来到了小女孩家,小女孩激动的对小明说:“小明,你知道吗,有个大老板给我30万,我都没答应,现在我免费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