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不乏一些谬误说“秦昭襄王时期楚系势力独大,占据秦国朝堂而架空或者是分走了秦昭襄王大部分权利”之类的错误认知。
产生这种错误认知大概率是因为对史料中「范睢列传」的错误理解和魔改历史的影视剧的影响。
首先「范睢列传」中也写的很清楚:【范睢缪为曰:秦安得王?秦独有太后﹑穰侯耳。欲以感怒昭王。】
范睢入秦几年却一直得不到秦昭襄王的重视,所以对秦昭襄王故意高声乱嚷嚷:“秦国哪有大王,只听说秦国有宣太后和穰侯”欲以这种(谎缪的)话激怒秦昭襄王从而引起重视来表明自己的价值。
●在分析秦昭襄王时期被夸大了的楚系势力之前,首先要明确的是什么是楚系势力,秦昭襄王时期会产生楚系势力干政的契机又是什么?
楚系势力是广义的外戚势力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对于外戚势力的定义大多为:「是古代皇帝的母族或者是妻族,利用皇帝年幼或者无能把持或干涉朝廷政权。」这种外戚势力干政的现象以西汉东汉时期最为显著。那么就不仅要问了秦昭襄王即位初符合这种情况吗?答案是很明显的不符合
◆秦昭襄王十九岁即位,二十二岁加冠成人,再加上少年时期一直在燕国为质子颠沛流离,心智较为成熟且与芈八子魏冉之流的亲戚分隔两地并不相熟,在史料记载中秦昭襄王继位初的前十年间魏冉宣太后出现的次数也寥寥无几。所以秦昭襄王嬴稷在主观上没有让权给楚系势力的可能性。
◆其次再分析一下客观上楚系势力有夺取秦昭襄王君权的能力吗?这也是没有的。
在秦昭襄王即位到加冠成人的三年期间,宣太后是有“合法执政”的权利。【昭王少,宣太后自治。三年,王冠。-《史记》】但是这也不意味着嬴稷反驳不了宣太后的决定。
在这三年的“合法执政”曾发生过这样一个故事,楚国攻打韩国,韩国使者找秦国求助,而宣太后是楚人拒绝了韩国使者的求援。【太后楚人,不肯救。-《史记》】
但是这时候甘茂和秦昭襄王嬴稷出手了,在甘茂对秦昭襄王申明其中利害之后,秦昭襄王就决定发兵救援韩国。【甘茂入言秦王,秦王曰:“善。”果下师于崤之救韩。-《史记》】
●秦昭襄王可以轻易驳回宣太后的决定,说明宣太后在“合法执政”期间的权利也是有限的。从上面简单的论述来看,秦昭襄王即位初期是难以形成楚系势力独大,甚至是影响秦昭襄王君权的,因为秦昭襄王嬴稷即不属于年幼无力执政,又不属于无能之辈。“楚系势力”论调中为主的除了宣太后还有穰侯魏冉。接下来再继续分析穰侯魏冉在秦国朝堂中的分量。
●魏冉是秦昭襄王十二年上位为相的,在此之前秦国的相邦先是樗里疾和甘茂,甘茂离开秦国后由秦昭襄王年少好友也同是楚人的向寿担任过相邦,孟尝君田文拜相后又逃出秦国后齐国亲秦派的楼缓为相两年,在此之后魏冉才为相。魏冉在秦昭襄王十二年为相到秦昭襄王四十二年被免相驱逐这三十年间,穰侯魏冉曾四次被秦昭襄王罢免相邦之职。这是会发生在“大权独揽”的外戚势力身上的吗?显然是不会的。
可以代入一下三国时期的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天子只是个架空的傀儡,怎么可能会数次“罢免”曹操的权利地位呐?甚至秦昭襄王对待楚国的态度也是暴风骤雨般不留情面的,秦昭襄王二十九年秦昭襄王使秦将白起攻下楚国国都郢都,烧楚国先王墓夷陵,这种毁庙灭都的行为也侧面反映了秦昭襄王对待秦国国内楚系的态度。
● 所以可以在宣太后魏冉之流的楚系势力“大权独揽”这里打个问号❓ 这里面是掺杂了不少水分的。孙家洲教授主攻研究秦汉史,其中有篇论文重点分析了魏冉身为秦国的“重臣”所掌握的权利有多少 ?下一篇文章则会引用孙家洲教授的这篇论文了论述“秦昭襄王时期被夸大了的楚系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