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房地产市场再出新“王炸”政策!
住建部发声:加快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收购扩围至县市!
楼市去库存再次加速!
壹
6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视频会议。
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明确表示,各地要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这意味着“收储”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扩展至市县。
划重点:
1、结合实际需求,自主决策、自愿参与
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市县根据本地区房地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保障性住房实际需求、商品房市场库存水平等因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自主决策、自愿参与。
2、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
要坚持以需定购,准确摸清需求,细致摸排本地区保障性住房需求底数和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情况,合理确定可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房源,提前锁定保障性住房需求。
3、做到收购主体规范、收购过程规范、配售配租规范
要坚持规范实施,防范各类风险,做到收购主体规范、收购过程规范、配售配租规范,做到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户型面积合适、价格合适、位置合适。要坚持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实现资金可平衡、项目可持续。
4、推动县级以上城市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市县,切实加强领导力量,抓紧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尽快落地。
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
5月17日,央行提出将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
6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后
这次会议的召开,意味着继5月17日房地产新政密集出台、6月7日国常会对房地产政策做出部署安排后,行业支持政策在加快推进。下一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将在全国铺开,全面发力。
贰
政府收储商品房模式并不鲜见。早在2022年,济南、苏州等地便已实施。据克而瑞统计,已有杭州临安区、广州增城、惠州等三十多个城市对于收购商品房,大力去库存进行了探索。
5月11日,南京出台《南京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提出将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
5月14日,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称,临安区政府决定向开发商公开征集收购一批商品住房用作公共租赁住房。
5月27日,云南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拟由市属国有企业在部分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从目前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城市来看,多数城市只是指明了方向,并未明确具体定价规则,以及收购方式。
只有少数城市明确了,将按照周边房源进行定价。
此外,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购买市场化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则采用成本法确定房源交易单价。
即原则上为“土地成本+建安成本”,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一定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对收购的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有一定的要求,首先是须是已建成未出售商品房,其次按照保障性住房是用于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的原则,严格把握所收购商品房的户型和面积标准。
目前,地方国企收储已建成未销售商品房成为“去库存”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关专家表示:通过收购市场未售新房来改建保障房,有利于市场库存的去化,缓解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去库存效果最为直接。
预计今年三季度去库存工作会加速,而随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的召开,后续城市数量预计还将持续扩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