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港史上的头号血案,1994年营口港“东顺”货轮特大杀人案始末

是勇敢的永 2025-04-11 13:42:26

“东顺”轮上四名船员在船桥生活区分别拥有独立房间,因此调查人员对四个房间逐一展开勘查。现场发现,政委蔡某某、三副杨某某和电报员林某某的房间均存在明显被翻动的痕迹,其中蔡某某房门外地上还遗留了两个装有现金的信封。值得注意的是,四个房间的门锁均保持完好,未遭破坏。但在林某某房间的暗锁中发现了半截断裂的钥匙头,同时在三楼引水员房间的门锁内也发现了类似的断裂钥匙头。

在四个房间内,手套接触的痕迹随处可见,天花板、地板、床铺、书桌和墙面都布满了喷溅的血迹,地面上还有拖把擦拭的痕迹。在张某某的房间,舷窗的玻璃、窗帘以及窗台和梯子上都发现了带血的手套印和鞋印,这很可能是罪犯逃离时留下的。

在案发现场,我们找到了以下线索和证据:

在案发现场,警方发现了四枚不完整的血鞋印,这些鞋印来自广东顺德生产的日顺牌皮鞋。

现场发现了两把铁锤,上面沾有血迹。

一只染血的白色棉质手套。

从四具遗体上收集了他们的衣物和床上用品。

根据法医鉴定结果,四名受害者均因头部遭受钝器重击后倒地,随后被犯罪分子使用一把长10厘米、宽3厘米、厚度2毫米的单刃刀具割断颈动脉,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值得注意的是,副手张某某的手部存在防御性伤痕。此外,犯罪分子在行凶过程中残忍地用利器刺穿了所有四名受害者的双眼,现场景象极其惨烈,令人触目惊心。

检查后发现,蔡政委、杨三副和林电报员的钥匙都丢失了。由于这四位船员各自住在不同的房间,他们的个人物品和钱财被抢走的具体情况难以确定。

根据调查,“东顺”号货轮共有28名船员,均为中广远洋公司于3月19日在大连港派遣的劳务人员。该船主要航行于东亚和东南亚地区。10月18日下午5点,船只从韩国蔚山港出发,于10月22日傍晚6点35分抵达营口港,准备装载玉米。在营口港停靠期间,船员们多次离船购物,同时也有不少当地商贩登船推销商品。事发当晚,还有51名营口港装卸工在船上进行玉米装载作业,导致船上人员构成较为复杂。

案发当晚,"东顺"轮停泊处附近还有三艘外国货轮,其中两艘来自俄罗斯,一艘来自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这些货轮上的船员经常互相走动,使得调查工作更加复杂。

当晚在船上执勤的闫伟和指导员王某回忆,凌晨1点左右,他们注意到一名身着黄色大衣的人在生活区徘徊,经过警告后,该人离开了船只。随后,大约在1时30分,闫伟与另一位值班人员郑某某在船舱入口处碰到了三名推销旅游鞋的不明身份者。

通过现场调查、尸体检验以及周边走访,专案组初步判定这是一起单人实施的凶杀案件。犯罪动机可能涉及财物抢劫,或是因个人矛盾引发的报复性杀人。由于犯罪分子对船只环境较为熟悉,存在内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但考虑到"东顺"轮进出人员构成复杂,外部人员作案的可能性同样存在。

内部人员犯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蔡某某遇害时,凶手是从背后袭击其头部,这表明作案者可能是其熟人。通常情况下,海员不会轻易将背部暴露给不熟悉的人。

犯罪者在作案过程中,利用钝器猛击受害者的头部,并用锋利的刀具割破其颈部,最终导致死亡。这种作案手法通常反映出凶手与受害者之间可能存在某种熟悉关系。

案犯使用的锤子和手套均来自船内,他们逃离时迅速开启舷窗,表明其熟悉船上环境,能够获取作案工具并预先制定了逃跑方案。

二副张某某、三副杨某某和电报员林某某的房间被犯罪分子进入的方式有两种可能:一是直接敲门进入,二是利用政委蔡某某携带的备用钥匙开门。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这种作案手法都显示出犯罪分子对受害者及其环境非常熟悉,符合熟人作案的特征。

外人对系统下手的动机主要有这些:首先,他们能直接接触到系统,有机会下手。其次,他们可能对系统有深入了解,知道怎么钻空子。再者,他们可能跟系统没啥关系,被发现了也不怕。还有,他们可能想通过破坏系统来达到某些目的,比如搞破坏或者捞好处。最后,他们可能觉得系统安全措施不够,容易得手。总的来说,外人作案的原因就是这些。

船上的引水员休息室通常是给各个港口的引水员临时使用的,大家都知道这房间平时基本没人住。现场发现房间门锁里插着一把断掉的钥匙,如果是船上的人干的,根本没必要这么做。

犯罪活动的高发时段往往选在船员交接班期间,这一时间段船上人员流动频繁,内部成员对此时段都心知肚明。若系内部人员作案,通常会刻意避开这个容易引起怀疑的特殊时段,以免暴露身份。

不少当地人会登船推销各类商品,其中可能混入对船只内部情况相当了解的人。

港区内许多工作人员,包括附近三艘远洋货轮上的船员,都清楚“东顺”轮的具体状况。

为了迅速查明案件是内部人员还是外部人员所为,办案组从以下三个方向着手展开调查:

在技术侦查方面,首要任务是细致勘查案发现场,并扩大搜索区域,以锁定嫌疑人的具体逃离路径。接着,需召集各地的技术专家,对现场遗留的血脚印进行详细分析与讨论。此外,还需对“东顺”轮的生活区进行彻底搜查,以寻找可能的新证据。最后,对在现场发现的关键物品,如钥匙头、血迹样本和血手套,进行严格的检验与分析。

经过四天的细致调查,办案团队审查了115名潜在嫌疑人,最终筛选出6名重点怀疑对象。随后,经过一天的深入分析,排除了其中的5人。唯一无法排除嫌疑的是“东顺”轮当晚的值班员闫伟。怀疑他的主要依据包括:他在案发当晚的具体行为、时间线的不连贯性以及与他相关的其他证据。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对他的主要怀疑点。

当晚10点30分,闫伟将一把锤子带入政委蔡某某的房间。他声称这把锤子是用来砸人参的,但这一说法缺乏任何目击者或证据支持。

在蔡某某政委被杀的当晚,唯一进入他房间的人是闫伟,这让他成为唯一具备作案时间的人。

据船员邵某某透露,闫伟在案件发生后行为异常。他提到,闫伟曾对他说:“现场发现了皮鞋印,那晚我值班,但我的鞋子不见了。”此外,邵某某还回忆说:“3月27日晚上,当调查人员来找闫伟问话时,他离开前对我说:‘钥匙给你保管,如果我回不来,那就意味着我出事了。’”

经过专业人员对案发现场脚印的采集与分析,证实地上遗留的血迹鞋印与闫伟所穿的皮鞋特征完全吻合。

郑某某回忆,那天凌晨三点左右,他注意到闫伟的裤子后兜里插着一把刀。他顺手抽出来看了一眼,随口说了句“这刀看着像是政委房间里的”。闫伟立刻把刀抢了回去,解释说:“这是我借来割麻包用的。”

如果情况属实,闫伟就具备了实施犯罪的动机!

1月31日凌晨1点,警方传唤了闫伟。经过三小时的审讯,他起初极力否认,假装不知情,但最终无法继续抵赖,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闫伟因在洗衣房私养宠物狗被举报,受到了政委蔡某某的训斥。经过私下调查,闫伟怀疑电报员林某某是告密者,遂起了杀心。但考虑到林某某若遇害,蔡某某必然首先怀疑他,于是决定一并除掉蔡某某。10月23日晚10点半,闫伟前往蔡某某房间,质问是谁举报了养狗之事。蔡某某拒绝透露,并强调闫伟应反思自身行为,而非追究告发者。愤怒之下,闫伟趁蔡某某不备,用锤子猛击其头部三次,随后用房内的尖刀割断蔡某某喉咙。出于对民间传说的恐惧,担心死者瞳孔会记录凶手影像,闫伟又残忍地刺瞎了蔡某某的双眼。

为了制造外人抢劫的假象,闫伟在作案后从蔡某某的包中取出两个现金信封,故意放在门口。接着,他从房间里拿了几副手套塞进口袋,随后带着锤子和尖刀离开。他用钥匙反锁了政委住舱的门,并将钥匙扔进海中,以销毁证据。

10月24日凌晨1点左右,闫伟前往三楼,敲开了电报员林某某的房门。趁林某某毫无防备,闫伟用锤子将其击倒,随后用刀割喉并刺伤其眼睛。为了掩盖罪行,闫伟还将林某某的钥匙折断,插在电报员和引水员舱门的暗锁中。

凌晨2点半,闫伟意识到自己在杀害政委后离开时被三副杨某某目击,便敲开杨某某的舱门,用相同手段将其杀害。尽管杨某某奋力抵抗,但最终未能逃脱厄运,不幸遇害。

凌晨四点,闫伟完成交班后,意识到杀害杨某某时声音太大,可能惊动了隔壁的二副张某某。为了灭口,他又从值班室取出一把锤子,强行闯入张某某的房间,用相同手段将其杀害。这时,大副林某听到异常声响,前来敲门查看。闫伟见状迅速跳窗逃离,回到自己房间后,将沾满血迹的衣物和鞋子扔进了大海。

经过一周的深入调查,这起案件终于水落石出。闫伟因蓄意谋杀的罪名成立,被依法判处死刑,并已执行枪决。

0 阅读:3
是勇敢的永

是勇敢的永

勇敢的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