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药监局取消125个化妆品备案涉及精华、洁面乳等多个品类

质量的声音 2024-06-25 07:46:38

近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公告,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

据悉,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福建省药监局于2024年5月6日在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示》,截至2024年6月5日,公示期届满,未收到异议。对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研若(福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的普通化妆品(详见附件)取消备案。

点击链接查看〔2024〕 第 4号福建省未提交2023年度报告的备案产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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