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3日从国家消防救援局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电动车新国标优化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技术指标,将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值由原来的55公斤调整到63公斤,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都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4月4日《现代快报》)
电动自行车当然也是需要“标准管理”的。但是,这个“标准管理”的标准该是什么?答案很简单,是安全出行的标准,只要有利于安全出行,就该成为它的标准。
但是,在上次修改标准的时候,增加了“必须有脚踏”的标准。不管是什么样的车型,只要你叫电动自行车,就必须要“安装脚踏”。确实不知道当时这个标准的意义在哪儿?是为了方便骑行,还是为了出行安全?我想最大的一个可能就是“有脚踏才能算是自行车”,因为以往的自行车都是“有脚踏”的。只能说,标准不该是“专家坐在办公室里想出来的”,那样的标准怎么可能接地气?
实际上,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踏”,真正使用电动自行车的老百姓并不买账。很多人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很碍事”“不方便”,现在充电很方便,真正需要“蹬着车子的时候”几乎很少。反而是“多了脚踏”因为骑行的时候很碍事,而多了隐患。
最关键的是,“必须有脚踏”的规定造成了不小的资源浪费。不少市民在购买了电动自行车之后,要么要求商家不要安装脚踏,要么就是买到家中之后,将“碍事的脚踏”拆下来。有一位市民家里有4口成年人,最近5年的时间,加上以旧换新,已经使用了8辆电动自行车了,他家里存放着8对崭新的脚踏,他说丢了可惜,留着也没有用处。强制性的“必须有脚踏”不仅是劳民伤财,而且像“画蛇添足”。只想说一句话:不是“加上脚踏”才能叫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虽然也叫自行车,但是它和昔日的自行车是两码事。
自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新国标将对电动自行车的多项技术指标进行优化调整,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取消了强制要求所有车型都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的规定。新国标的出台,正是基于对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的深刻洞察,更是对消费者“用脚投票”的回应。
取消脚踏骑行功能的强制要求,并不意味着电动自行车将彻底告别脚踏。相反,这更多地是给予企业和消费者更多的选择空间。电动车不再强制有脚踏,是顺应时代发展、贴近消费者需求的改革。吸收民意的标准才“脚踏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