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提督这个岗位挺尴尬。从官制层面讲,提督属从一品大员,还被归为封疆大吏。可奇怪的是,很多人觉得提督地位远不及级别稍低的巡抚,甚至认为他俩存在隐性的上下级关系。
提督和巡抚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在御史看来,要想弄清楚这个问题,得从制度层面入手,把二者关系从头到尾、彻彻底底地理清楚。
【品级并不能说明问题】
清初那会,各省提督的品级并不统一,到底是啥品级得看加的是都督衔还是佥事衔,品级范围从正一品到三品都有。到了乾隆当政,把那些没啥实际意义的加衔都取消了,明确规定各省提督一律为从一品,这规矩之后就固定下来了。
清代时,文职和武职品级的“含金量”存在差异。通常而言,相同品级的官员里,文职的地位比武职更高。而且在给予各类政治待遇时,都会明确标注是文官还是武官及其相应品级。
就拿“大臣”称谓来讲,文官得三品以上才有资格,武职则要二品以上。再看佩戴朝珠的规定,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才行。总体而言,文职和武职品级要求相差一品,相同品级中文官地位比武官更高。
加了兵部侍郎衔的巡抚属于正二品官员,提督则是从一品官员。不过按照“文高武低”的划分规则,巡抚和提督在品级层面可视为等同,所以即便提督品级更高,也没什么优势可言。
各省提督因职守差异而有所不同。江南、湖南、浙江这三省设水陆两栖提督,此类提督地位高于单纯的陆路或水路提督,在地位上与巡抚较为接近,很难拉开明显差距。
【巡抚与提督的节制关系】
各省绿营的统制形式有节制和统辖两种。统辖相对容易懂,就是直辖、兼统辖。打个比方,巡抚能统辖抚标,还可能兼辖城守营等。只要是统辖范围内的,都直接归督抚领导。
节制的意思较为复杂,部分省份巡抚的头衔里有“节制各镇”表述,这易让人产生误解,觉得巡抚能够对全省绿营官兵进行节制,就连作为绿营最高长官的提督也受其管控。
通俗来讲,节制指的是高级官员在其管辖区域内,对官兵具备掌控、巡查检阅、监督核查以及调遣的权力。这是朝廷给予巡抚的一种较为高级的统辖方式。
朝廷是否赋予巡抚节制各镇的特权,需根据具体地域来定。通常,和总督在同一城市的巡抚,按惯例没有节制各镇的权力,辖区里的各级绿营官兵都由总督统一节制。比如湖北、广东、福建、云南等省的巡抚,就没有这项特权。
和总督不在同一城市的巡抚,其节制权的授予情况有所不同,有的全给,有的部分给,有的不给。像江苏巡抚与两江总督不同城,但其头衔里没有“节制各镇”表述。这是由于江南提督驻地离省城苏州较近,属于不给节制权的情况。
浙江、湖南、贵州、广西等省份的巡抚,权力配置上是半给予状态。他们的节制权限有限,仅能对总兵以下的副将、参将等武职进行节制,像提督、总兵这类高级武职,并不会直接接受巡抚的调遣。
山西、山东、河南、安徽和江西这些省份的巡抚,有着十足的节制权力。原因在于这五省没有设置提督一职,于是由巡抚兼任提督头衔,进而对本省各镇总兵及其以下的官员进行节制。
不难发现,没兼提督衔的巡抚节制权受限,该省绿营各镇总兵的直接上级其实是提督而非巡抚。由此可知,提督和巡抚分工有别,互不掣肘。军政事务上有最终决定权的唯有总督,毕竟各省总督被赋予节制提督、总兵的权力。
【巡抚与提督的隐性关系】
从上述介绍能清晰知晓,巡抚和提督并非上下级隶属。在实际军政事务里,提督的发言权更具分量,而巡抚能介入干预这类事务的空间相对有限。
清初时期,各省提督大多由有功劳的异姓贵族担任,这些人本身就拥有高等级的世袭爵位和官职。在统一中原进程中,提督要么独自率军作战,挑起重担;要么跟随宗室诸位一同出征,其地位远超巡抚。
历代王朝有个共性,乱世时看重武力,太平时期则更重视文化。清朝虽宣称重视骑射,可当国家步入和平发展阶段,武职官员的政治地位下降,逐渐形成了重文轻武的总体格局。
依据兵部所定考核办法,每隔五年便会在全国对各级武职官员开展一次考核,这一考核名为“军政”,它和针对文官的“大计”相互呼应。
提督身为绿营里的最高军官,仅由总督和兵部直接管辖。在军政考核方面,巡抚基本没什么话语权,手中缺乏考核权。如此一来,提督无需忌惮巡抚,二者相安无事,面上维持和谐融洽的关系就行。
从乾隆朝起,推行了“年终密考”举措。这是在三年大计之外新增的考核手段。操作方式为,每年年末,各省总督和巡抚需以密折形式,把辖区内文武官员的表现情况,像打小报告一样偷偷汇报给皇帝。
年终密考办法推出后,提督的考核权交到了巡抚手上,这就相当于被人抓住了要害。对皇帝来说,用人秉持信任原则,那些封疆大吏都是自己亲自挑选的,他们提出的建议自然没有不采纳之理。
从那以后,提督在巡抚跟前得收敛着,一副低眉顺眼的模样。时间一长,提督在官场的地位遭人怀疑,实则已成了巡抚的跟班。虽说用上下级界定巡抚和提督的关系不太精准,但实际情况也八九不离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