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15天,上海女童黄元芯找到了。根据警方通报,23年10月18日上午,宁波市镇海区某滩涂发现一具女童遗体。后经法医提取女童遗体生物特征检测比对及家属辨认,确认该遗体系浦东失踪女童黄元芯。遗体衣着完整,无暴力性损伤,符合溺水死亡特征,排除刑事案件。对于这个结果,先说观点。我不支持网暴黄元芯的父母,我不阴谋论黄元芯的父母。但我也不想轻易放过这样的父母。黄元芯不是跑丢的,不是失踪儿童。她是被不负责的监护人爸爸留在陌生环境之后遇难的。这件事从头到尾,是她父母一手酿成的悲剧。
我们把事情倒推回事情发生的那天,看看黄元芯的父母是怎么把她弄丢的。10月4日下午,黄元芯一家5口到南汇新城海滩游玩。17点25分左右,妈妈、外婆和弟弟留在岸上,爸爸带着4岁半的黄元芯去海滩上玩沙子。17点36分左右,黄元芯独自留在原地,爸爸返回岸上拿手机。一来一回他估计只需要几分钟。但是没想到,在路上,他被淤泥里的石头割伤了脚趾。回到岸上之后,妈妈和外婆的催促他返回海滩。手机也没有拿,因为回去后他发现手机是个没有电的手机。等他再次返回海滩,鞋、渔网和小桶还都在原地放着,黄元芯不见了踪影。此时是17点48分左右,他开始在附近寻找女儿。之后,17点53分左右,有人拍到女童独自一人站在海滩上的画面。17点54分左右,监控显示黄元芯在原地等候约10分钟后,向水边走去,在水边摔倒后消失在海浪中。与此同时,寻找无果的爸爸到平安屋求助。平安屋发布广播寻人,并派出人员拿手电筒协助寻找。18点40分左右,爸爸在出口碰到妈妈,两人报警。再之后就是全网寻人彻夜搜索。我们都盼望奇迹能出现,可最终没有奇迹。黄元芯失踪了,溺亡了。从10月4号走失,到10月18号寻回,相隔15天。从上海的海滩到宁波发现遗体的海滩,直线相距100公里。4岁的她就在大海上漂着,那么小的孩子,她该多冷。漂亮的蓝色小裙子,灿烂,可爱无比的笑容,和最后海滩上孤独的小小的身影放在一起,心都碎了。我真的至今无法理解,为什么要把那么小的孩子独自留在海滩上,然后自己去拿手机。带着孩子过去不行吗?一个四岁的孩子,别说海滩了,就是自己的家里,我都不会把他一个人留在那里。更难理解的还有黄元芯丢失之后她父母的所作所为。黄元芯失踪之后,父亲在网络上寻人。结果第一次他把黄元芯额头有痣的信息遗忘了。而且前两张照片被花瓣挡住了,后几张照片完全就是像主动P掉了一样。在评论里他才补充上这个重要信息。之后这位爸爸发寻女帖所带的话题是#寻找蓝色锦鲤#。母亲重新编辑了一条儿子玩爬行小游戏得第一名的图文内容。接受记者采访,母亲第一句话是,“那个地方不危险”。好理智好平淡的语气......然后在评论区母亲维护父亲,说他不是故意的。父亲则联系上几个寻亲打拐家庭,还联系上了最强大脑水哥,请求帮忙鉴定网传的照片。水哥回应说,不是官方的图他没法看,另外,辨认最合适的人是亲人而不是外人。再然后黄元芯的爸爸又在微博开通打赏功能。解释是,开通打赏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维持微博账号的运营和寻找自己女儿。他说现在的社会经济压力很大,希望通过带货和打赏来获取一些经济帮助,继续寻找女儿。当然虽然我说难以理解,但内心也知道黄元芯的父母并非网上揣测的那样。为什么他时间点记不清楚,因为他没有手机啊!为什么女儿失踪后修改动态,因为被人质疑后觉得不合适。带话题是为了扩散。联系寻亲家庭,是当时除了被海水冲走,还可能被人拐走的可能。联系水哥,是一种病急乱投医的办法。微博打赏,也如他说的,寻人需要资金支持。包括有些人面对意外会哭的撕心裂肺,有些人确实哭不出来,但他内心已经十分悲伤。哪怕他在教别人做面包。这都合理。但他就是太合理了。合理到自信,合理到自恋,合理到他觉得自己了解一切,掌控一切,对危险的评估到了理想化的程度。孩子独自留在野滩涂没有关系,因为周围很多人都在海滩玩。孩子丢了没有关系,因为网上有好心人一块帮忙寻找。另外,黄元芯的父亲告诉记者,女儿平时很体贴人,就是胆子有点小。他说,这个海滩是他们第一次来。他还说,我一来一回花了12分钟,如果10分钟就好了。他什么都知道,可他什么都做不到。他记住了很多大v的联系方式,就是没有记住那些大V原本是在科普如何看好孩子。所以呢?可是呢?没出事前想着,拿了一个手机,就看了一眼手机,孩子怎么会出事?出事后还是想着,拿了一个手机,就看了一眼手机,怎么就出事了?这种性格,早晚出事。这种家长,就该判刑。如果法律不能惩戒他,我都想扇死他们。这句话也是我看到黄元芯新闻后留在评论区的原话。有人告诉回复,不要网暴,他作为爸爸不是故意的,失去孩子已经是对他最大的惩罚。也有人说,万一判他刑了,家里的二胎又没了监护人。确实过激有些网暴了,所以我把那条评论删了。但是我不觉得事情就能这么算了,一条人命不能就这么算了啊!他并非故意想杀死自己的孩子,可就是他亲手把孩子带到了危险的地方。他犯了错,正说明他已经不适合做监护人。他付出了代价,但凭什么他要付出的代价是孩子的命?就像纪伯伦说的:“你的儿女,其实不是你的儿女,他们是生命对于自身渴望而诞生的孩子。”无论是道德伦理还是法律条文的角度,你的孩子不仅仅是你的孩子,他们更是独立的、有自己完整权益的个体。再往下想,为什么父母可以把自己带不好孩子视为理所当然,把别人不迁就自己的孩子,比如高铁上的争吵,男童进女厕等等视为伤天害理?如果黄元芯的爸爸没有受到任何惩罚,那其他人会不会模仿?会不会当成别人的事不在意?
就像之前在深圳,中秋节那天小孩在自家车里睡觉,大人们出去吃饭打麻将。
一直到中午1点左右才回家。
等到想起这个孩子时,嘴唇已经发白,还口吐白泡。
被紧急送医后,最终在医院不治而亡。山东沂水县一名3岁女童在上学途中,被幼儿园园长遗忘在车内近10个小时,发现时已经死亡。湖南湘潭一家人坐私家车回到家下车时,将只有四岁的孩子遗忘在了车里。直到当天下午五点多,全家人准备吃晚饭时,才发现孩子不在家中。全家人赶紧下楼去找,这才发现孩子已经窒息在车里,车窗上全是孩子挣扎的手印。这些人最后都是算了,然后这些事情一再发生,可还有多少孩子禁得住这样的悲剧。
“一想到为人父母居然不用经过考试,就觉得真是太可怕了。”我以前也经常引用这句话,今天我希望,我们能真正落实这句话。无数事实已经证明,用同情替父母开脱,最后的结局是我们既没有保护到孩子,也没有对其他为人父母者形成教育。所以心痛是心痛,失职是失职,感情是感情,法律是法律。就像“家暴”不是“家务事”,父母的身份也不应成为失职者的免死金牌。该考试就考试,该惩罚就惩罚。父母不能看好孩子,就把孩子的生命权留给法律来守护。黄元芯这种父亲必须判刑!哪怕是缓刑。说白了,我们的目的并不是希望这个家庭再继续遭受创伤,而是真心希望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最好的爱和保护。而最好的爱就是明确责任,最好的保护就是落实法治。不要等孩子遇害才想起来保护孩子。不要出了事才知道自己原来是监护人。不要在下一次,还需要我们帮无助的孩子追问,爸爸妈妈去哪了?那太晚了。